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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运用商会调解化解民间商事矛盾

2016年03月13日 22:40 | 作者:吴志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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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 吴志红)“从高法还是各级法院,审理的案件总数增长快,其中有很多案件是民商事纠纷。我认为,可以充分发挥商会人民调解的作用,尽量地将民商事矛盾化解在立案之前。”3月13日,在讨论“两高”报告时,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工商联主席黎昌晋说。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和“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黎昌晋说,几年来,天津市司法局与天津市工商联积极探索和加强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天津市各类商会组织中建立了3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1年至今,他们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

“司法部门与基层的人民调解建起有效对接机制,依法解决民间纠纷。这种方式值得推广。”黎昌晋说。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两会 商会 民间商事 全国政协委员黎昌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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