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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6年03月18日 20:58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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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着力补短板、调结构、提高投资的有效性。牢牢抓住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政府性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着力补短板,扩大有效投资。201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0.5%左右。第一,进一步优化用好预算内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5000亿元,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粮食水利、中西部铁路、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老少边贫地区建设等。第二,充分发挥专项建设基金带动作用。按季度安排市场化方式筹措的专项建设基金,保持适度规模。积极推动社会资本跟进,发挥投贷结合效应。加大企业债券发行力度,鼓励发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停车场、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配电网建设改造、双创孵化、绿色债券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第三,组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做到储备报批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投产达标一批,形成接续不断、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和良性循环。第四,着力激活社会投资。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优先支持符合投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加快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五,加强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大工程建设。着力推进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农村电网和城镇配电网改造、重大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企业技术改造等“十三五”重点专项和重大项目建设。新开工20项重大水利工程。实施交通“一二三百”、西北风光电基地和军民融合重大战略工程。加强投资管理,加大项目监督稽察力度。

(三)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抓紧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更加注重制度供给,不断释放市场活力。

一是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增强放权的协同性。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开展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试点,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综合执法和大数据监管,运用市场、信用、法治等手段协同监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拓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覆盖范围和服务功能,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加快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进政府服务方式,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实施。

二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和投融资机制,进一步精简投资审批,减少、整合和规范报建审批事项,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新型企业投资项目并联核准制度。健全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推广特许经营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运营。

三是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推动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完善环保电价政策。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规范价格收费秩序。

四是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盐业体制改革。出台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意见。

五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出台实施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指导意见。提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实行不动产进项税抵扣,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进消费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逐步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六是推进金融体制改革。丰富金融机构体系,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继续推进民营银行常态化发展。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和规范新型金融业态健康发展。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同时,继续深化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相关改革,推进教育、养老、文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空域管理体制改革。

(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扩资源、拓空间、优环境,激发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和潜力。

一是增加创新资源供给。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聚区域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实施一批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组织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

二是加快实施双创行动计划。推动建设若干双创示范基地,进一步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大力发展创客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分享经济。鼓励地方和大企业设立创投基金、创业创新平台、科技创新中心等。重点扶持一批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公共服务等平台。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大数据开放创新工程。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深入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建设网上丝绸之路。继续办好双创活动周,再打造一批双创活动品牌。

三是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抓紧布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库和全球创新网络,在高性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空间技术应用、通用航空、生物医药等战略性领域再布局一批重大项目和工程。设立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基金,开展融资风险补偿试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

四是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努力突破核心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加快发展制造业智能化技术装备。推动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医药、石化、煤化工、食品等产业健康发展。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基础建设。

五是加快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落实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的两个指导意见,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转变、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实施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工程。启动新一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及时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

六是完善鼓励创新发展的政策和环境。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新材料、关键零部件首批次应用保险费补偿机制。推进高校、科研院所改革,制定科研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职务发明等相关规定,形成鼓励创业创新的收入分配机制。

(五)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支持重大建设任务不打折扣。2016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5亿吨以上。

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完善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探索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保口粮、保耕地、保产能,保主产区特别是核心产区的粮食生产。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实行特殊保护,加强高标准农田、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粮食仓储物流等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推进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三补合一”,健全以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等为核心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风险保障水平。

编辑:曾珂

关键词: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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