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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终结民众争买“活人墓”的闹剧?

2016年04月06日 14:24 | 作者:叶祝颐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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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刘先生反映,他在小区看到一张贴在墙上的小广告,发现是预售墓地的。“这不就是销售‘活人墓’吗?”刘先生感到很吃惊。“清明期间做活动,特价墓地1.98万元”、“限量100套,预购从速”、“免费提供车辆接送,欢迎来实地考察”、“价格每年都会上涨,早买早便宜”……记者暗访武汉“幸福山生命公园”发现,违规预售墓地花样繁多,民政部门表示要查处。(4月5日《楚天金报》)

人活得好好的,担心墓地涨价,就提前购买“活人墓”。如此浪费资源墓地,人为制造墓地供给紧张气氛,岂是不助推墓价继续上涨,让买不起墓地的人雪上加霜?但是,换个角度看,市民买“活人墓”,也有几分无奈。土地越来越少,墓地又被陵园方面垄断。此时不抢购,墓地价格上涨了,吃亏的又是谁?尽管移风易俗是殡葬改革的方向,不少地方还推出了生态殡葬。但是,在中国人的传统思维里,人死了还是要入土为安的,后人也不愿意落个不孝的骂名。市民希望死后有一方墓地也是人之常情。最近还有消息说,上海墓地太贵,有市民到偏远地区买房存放亲人骨灰。

《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公墓管理单位应该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出售或无偿安排墓穴和骨灰存放位置,并统一使用省民政部门制发的安放证书;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法经营墓穴、墓地的,由县以上民政部门责令限期迁移或平毁坟墓,获得非法收入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购买墓地必须凭借尸体火化证明,证件不全,陵园不能出售墓地。此外,民政部门还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对陵园的销售档案进行审查。如果管理规范,不会出现“活人墓”。因此,有人预售“活人墓”,不仅销售方有责任,民政部门也不能免责。

殡葬行业垄断暴利一直广为公众所诟病。不仅墓地价格高昂,骨灰盒也动辄上万。央视曾有报道说,比房地产业还要赚钱、还要利润高的行业是殡葬业。成本百余元的骨灰盒市场价卖到了一万六千元。

尽管民政部出台了一些惠民殡葬政策,规定基本殡葬服务政府定价,免除特困户基本殡葬费。但是,在笔者看来,不仅基本殡葬费用应该减免。公墓、骨灰盒等殡葬服务价格也应该受到制约。不能听任公墓、骨灰盒张开血盆大口吸金。试想:如果公墓价格合理、稳定,市民何至于抢购“活人墓”?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不管是基本殡葬服务,还是公墓、骨灰盒。殡葬服务收费既涉及到公众利益,也属于依附于行政垄断下的自然垄断行业,制定殡葬服务价格除了考虑殡葬行业利益外,更要考虑到公众的承受能力。在笔者看来,民政部门除了管好基本殡葬收费以外,不能放任骨灰盒、墓地等非基本殡葬服务价格想涨就涨。

就连极力否定殡葬暴利的殡葬企业福寿园总经理王计生也承认,骨灰盒、墓地等殡葬产品确实存在利润空间,王计生认为,这些殡葬产品由市场调节,公众应该转变观念,理性消费。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观点,市场化的产品应该成本透明,具有竞争性。由消费者在市场框架内与经营者博弈,然后形成价格。但是,包括墓地在内的殡葬产品不是普通商品,市场竞争并不充分,产品成本也极不透明,完全由经营者自说自话。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原负责人曾坦言,殡葬行业具有公益服务的特点,不具有充分市场化的特征。公益性的殡葬产品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想涨就涨,难言公平。

虽说殡葬行业的自然垄断属性在短时间内无法消除。但是,从市民争抢“活人墓”的活生生例子来看,政府要管好基本殡葬服务,也要管好非基本殡葬服务。政府只有切实尽到监管责任,增强殡葬产品成本的透明性,完善殡葬服务价格监督措施,形成合理的殡葬服务定价机制。斩断殡葬行业的暴利链条,还原殡葬产品的公益属性,终结民众为规避墓地涨价争买“活人墓”的闹剧。(叶祝颐)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购买活人墓 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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