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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奥体中心,仅仅是未批先建吗

2016年04月29日 10:37 | 作者:王石川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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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黄石奥体中心,当地政府再有苦衷也不能硬来,如果伤了民心,岂非本末倒置?如果贪图速度而忽略程序,岂不埋下隐患?

近日,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四棵村村民,向《法制日报》举报称,黄石奥体中心的建设方黄石市众邦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在未得到规划部门批准、没有公示土地用途的情况下,违法进行征地拆迁协议的签订工作。而且,黄石奥体中心工程存在未批先建问题。记者调查发现,该项目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黄石奥体中心是典型的民生工程。一来,作为传统的体育大市,黄石出了不少体育名将,比如程菲、李珊珊、张勇军等人,但黄石体育场馆资源较为短缺,人均面积还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二来,2018年的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将在黄石举行,黄石兴建奥体中心名正言顺,上上下下心齐气顺。

按说,这样一个既争面子又有里子的民生工程,绝不能搞出岔子,更不能引发民怨,变成民怨工程。可是从记者调查可知,不少被征地拆迁的村民颇有微词,原因出在不规范的补偿标准上。更严重的是,该项目属于“无证驾驶”,未经审批就已开工。

按照我国国土及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取得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等证照,且申请施工许可应先期取得土地、规划等许可。对于这些常识,当地政府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他们之所以先上车后买票或者上了车还不买票,或与任务重、时间紧有关——距离省运会召开仅有两年时间,恐怕也与当地把兴建黄石奥体中心当成政绩工程有关。

稍微梳理即可发现,不少地方的政绩工程,或者上面布置的重大工程,或多或少会出点问题。猛一看令人费解,细思之便觉释然,正因为是政绩工程,便要强行推进,以致不惜逾越法规,甚至违规了,也不担心会被追责。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一些地方在推进相关工程时要么萝卜快了不洗泥,要么霸王硬上弓,使原本的好事变坏。

具体到黄石奥体中心,当地政府再有苦衷也不能硬来,如果伤了民心,岂非本末倒置?如果贪图速度而忽略程序,岂不埋下隐患?

还需追问,黄石奥体中心建好后能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吗?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姚明所提交的一份提案即与体育场馆有关,他建议各地在建设体育场馆时“既要建好馆,又要用得上,养得起”。该提案的背景是,一些地方为了举办集中的、综合性的赛事,大兴体育场馆,配置过高、过量,功能单一,运营成本过高,导致全民健身、日常办赛用不上、用不起,场馆闲置。黄石奥体中心有没有考虑赛后的使用情况,又能否逃脱这个“魔咒”?

兴建体育场馆耗费大量公帑,一旦闲置不用,就是糟蹋纳税人的钱;如果不能为民所用,建之何用?否定兴建场馆的积极意义当然不合适,但是筹备时能否多听听民意?兴建前能否做到先领证再施工?兴建后能否真正为民所用?如果做不到这几点,建得再美轮美奂也不值得称道。

□王石川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黄石 奥体中心 体育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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