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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05月23日 15:1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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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规划水平让群众生活更美好

——全国政协“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编者按

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就显著,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实施机制基本形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城市规划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公开性不够,有法不依现象依然存在,城市病凸显等亟待解决的问题。5月19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问题协商座谈。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中央专职副主席赖明:城市规划要“一张蓝图干到底”

今年4月,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带队,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孙淦率提案委调研组,邀请发改委、国土部和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及专家赴广东、海南和北京就“加强城市规划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下面,根据调研情况,就如何科学绘制规划蓝图和如何“一张蓝图干到底”,谈几点体会。

一、 以科学规划为龙头,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建议:第一,加强对城市发展规律的研究,明确规划为什么、怎么干。制定规划要给未来留有余地,城市发展要为后人留下空间;第二,对产业布局、人口分布、城镇体系、资源禀赋和区域统筹等深入研究,制定国家层面的城市体系规划指导意见;第三,规划应尽可能“法条化”,做到刚有原则、柔依法规,不因领导人的变动而随意变动;第四,重视存在问题,既偿还“旧账”又提升发展,尤其是要妥善处理大量的城市违法建筑。

二、 以“多规合一”为抓手,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建议:第一,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试点地区调整有关法律,如土地法、规划法中关于土规、城规的编制程序等的规定,明确“多规合一”审批程序,确立主体功能区的法律地位,主体功能区规划只在国家和省级层面编制;第二,条件成熟时,逐步将市县空间规划权限统一到一个部门;第三,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统筹各类规划期限,适度延长规划时限,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第四,处理城中村问题,既要兼顾经济效益又要保护传承好历史和传统文化。

三、 以协商民主为手段,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议:第一,将构建动态调整的后评估机制、完善城市规划民主协商机制,加强民主监督,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工作;第二,推广一些城市设立相对稳定的总体规划师、建筑师制度,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政协原主席阳安江: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城市红线管理

当前,我国特大城市普遍存在人口压力大、城市功能过度集中、生态环境逐步恶化、自然资源超出承载能力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一系列“城市病”的发生。虽然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多维度的,但是从城市规划方面看,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城市红线管理已迫在眉睫。对此,建议:

一、 尽快划定开发边界,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实践证明,“摊大饼式”、“造城式”的老路,已经给城市发展敲醒了警钟,“城市病”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积重难返,北京就是一个例子。这项工作重要的是转变发展理念,认真考虑有关提升城市品质和内涵的问题。同时,要牢固树立区域协同发展的全局理念,实事求是地设定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不以GDP增速论英雄,能够在知己知彼中、在各自准确的功能定位中有序发展,这样我们的城市发展才会有出路。

二、 尽早明晰生态红线,有效降低开发强度。生态红线已不仅仅是警戒线、底线,更是生命线,是坚决不能逾越和触碰的。另外,除了自然生态红线,也应尽快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不能使城市的现代化气息越来越浓而历史韵味儿越来越淡。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规划 城市 城市规划 发展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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