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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是法治中国的迫切期待

2016年05月23日 14:03 | 作者:刘雪松 |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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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5月20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时,专门对公安部门指出,要增强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法监督,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第二天,公安部长郭声琨在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时强调,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求落实到执法全过程。

两条明确针对公安部门执法行为的新闻,在周末的时候被网友广泛传播,很多人并不认为这仅仅是高层指示与具体案例在时间上的巧合,更愿意将其视作“问题导向”,因此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此中至少透露了两条信息,一是中央决策层,对于民众反映的问题、对于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知情的,重视的。二是对于公安队伍的执法,是在提出针对性的、更加具体的要求。这个节奏,是比较罕见的。这也是网络舆论从中体会到正能量的重要原因。

没有执法的规范,便无法达到公平正义的法治效果。这是这几年一些执法过程中,因为公开透明等法治程序正义的缺失等案例,带给社会的群体性焦虑与感受。中央高层以问题为导向,直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法监督,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未必具体针对的是哪一个案例,但哪一个具体的案例,都与这个“突出的问题”是不可能脱开关系的。所以,其针对的应该是多个案例所构成的一种突出问题,这就是,人民群众并没有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的过程中,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这也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这个问题,民众反映是非常强烈的,并且已经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因此对于执法部门来说,应该感受到这种具有督办性质的压力,感受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进一步感受到自身执法形象,与党和政府、与民众期待的不相适应。

事实上,关于执法的公平正义问题,每起涉及到执法过程中导致被执法对象生命安全基本保障遭受威胁的热点事件,都会触动整个社会的神经。执法的公平正义、程序正义,它的透明度、它的执法过程本身能否经得起法治的检验,经得起社会的监督,是公众比较关心的问题。社会的这种关注,既是对公安部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的质疑、对自身安全不确定性的焦虑,也是一种正当的权利和法治诉求。

执法过程中屡屡出现的被执法对象突然死亡,以及常常出现的关键部位监控说坏就坏就没就没,这些都是老百姓质疑最多、顾虑最重的焦点问题。也就是说,整个社会,不怕执法,就怕执法的过程不能受到法治本身的监督、不能受到社会的公开监督。所以,怎么使用好执法权力,怎么在执法过程中受到法治本身的监督,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民众社会诟病突出、反映突出的问题,它关系到法治的公平正义,关系到法治社会的健康程度,关系到法治中国的最终实现。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规范执法 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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