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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多伦无视环检,最严环保法没用?

2016年06月03日 09:11 | 作者:韩涵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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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环保法管不了大唐多伦煤化工,这无疑是个很有代表性的标本。最严环保法再严,但如果没有最严执行力,不过是一纸空文。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偷排污水”事件日前引起广泛关注。新华社记者实地调查发现,涉事企业声、光、味等污染问题近年来屡屡发生,环保部门曾针对该企业蒸发塘隐患问题进行12次检查、巡查并责令整改,但收效甚微。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作为央企子公司,理当为社会做出表率,积极履行环保责任。但事实却截然相反——隐患重重的蒸发塘发生管涌,周边环境严重污染,1000余名居民至今仍靠纯净水度日;偷倒高盐工业废水,被当地民众抓了现行……大唐多伦煤化工可谓劣迹斑斑。

大唐多伦煤化工在环保上如此任性,并非个例,近年来,一些央企屡上环保黑榜。去年初,兰州市有关部门公开指责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环保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

一些央企屡教不改,显然自恃其根正苗红,财大气粗。在这些傲慢的央企背后,地方政府的角色也值得玩味。在多伦煤化工污染事件中,多伦县环保局抱怨,目前除了例行巡查和责令整改,没有更好的办法督促驻地企业加强环保意识。

如果放在以往,地方环保部门总是抱怨在面对污染企业时,缺少震慑力的执法手段,尚情有可原。但最严环保法实施之后,地方环保部门的权力大大扩张,不仅可以“按日计罚”,还可以不经过法院对污染企业直接查封,甚至还可以提请公安直接抓企业负责人。如此严厉的措施难道还管不住污染央企?

县一级环保部门虽小,但也是法律授权的一级行政部门,最严环保法生效之后,许多县一级环保部门重罚、查封污染企业,提请公安将企业股东拘留的例子比比皆是。多伦县环保局若对多伦煤化工也下这样的重手,对方还敢屡教不改吗?

对污染企业不停下文件规劝、提醒,这恐怕只有央企或一些大中型国企才有的待遇。这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依然对污染央企爱护有加,环保部门依然在为GDP保驾护航。

最严环保法管不了大唐多伦煤化工,这无疑是个很有代表性的标本。最严环保法再严,但如果没有最严执行力,不过是一纸空文。相关部门能不能对污染央企硬碰硬,这当成为环保法治的一块试金石。

□韩涵(媒体人)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最严环保法 大唐多伦煤化工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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