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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抄告纪检将在全国推广实施

2016年06月06日 10:30 | 作者:魏哲哲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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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7月1日起,党员酒驾醉驾等10类交通违法要通报纪委”,对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行回应称,针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7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增加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的采集项,此举旨在为部门信息共享、抄告联动及征信挂钩创造条件,以进一步提升我国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据回应,目前在内蒙古、江苏、浙江等一些地方,公安交管部门已与纪检监察、信用管理等部门建立了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征信机制,社会效果良好,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自4月30日至5月31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坚持严查酒驾醉驾零容忍,严惩违法犯罪无例外,累计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0.6万起、醉驾1.5万起,其中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741起,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4.6%、45.5%。

本次集中整治积极推行酒驾醉驾与个人信用挂钩,对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继续落实通报所属单位并抄告纪检监察部门的措施,推动单位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和个人守法自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积极推进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与个人和单位征信挂钩,通过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抄告联动,社会群防群治,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体系,提升我国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记者魏哲哲)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交通违法 通报 纪检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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