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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新政推出 民众将有哪些就医便利?

2016年06月07日 07:19 | 作者:张尼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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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6月7日电(张尼)国家卫计委等多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

  什么是家庭医生?未来民众可以从签约服务中享受到哪些便利?签约服务的推广还面临哪些问题?中新网记者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调查。

 资料图。 裴蕾 摄

资料图。 裴蕾 摄  

  什么是家庭医生?他们来自哪里?

  ——全科医生上门入户 多来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家庭医生以人为中心,面向家庭和社区,以维护和促进整体健康为方向,为群众提供长期签约式服务。这种医疗形式,有利于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让民众拥有“健康守门人”,为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奠定基础。

  根据上述《意见》,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

  家庭医生如何服务?

  ——采取团队服务形式 根据服务人口划分责任区域

  未来,家庭医生将如何提供服务?《意见》明确,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而签订服务协议要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

  另外,《意见》明确,鼓励组合式签约。加强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可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之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并逐步过渡到基层首诊;在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

  家庭医生将给你我带来哪些便利?

  ——居民或可享受预留床位及更高比例医保报销

  根据《意见》,居民在签约后,将享受到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为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意见》提出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引导居民有效利用签约服务。

  例如,就民众关心的转诊问题,《意见》提出,家庭医生团队将拥有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另外,在医保方面,会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例如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等,签约居民在基层就诊会得到更高比例的医保报销,从而增强居民利用签约服务的意愿。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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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庭医生 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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