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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园:旧市场遇到新问题

2016年06月08日 09:53 | 作者:张婧 |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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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5月20日,位于北京东三环黄金地段的潘家园旧货市场管理方张贴告示,要求商户续签租赁合同,但由于部分摊主不满相关公司提供的租赁合同内容,5月30日上午,旧货市场的一些摊主和管理方发生矛盾。目前,风波似已平息。

潘家园旧货市场摊档一瞥

潘家园旧货市场摊档一瞥

“广大商户您好,一区大多数商户合同已签订,请个别还未签约的商户尽快签约,若您有任何法律、政策问题请前往市场设置的咨询服务处进行咨询,我们将全力维护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请您正常经营。”6月2日,当记者来到潘家园旧货市场走访时,一区的广播循环播放着以上内容,大多数摊主也已重新开张,消费者依旧络绎不绝,风波似已平息,市场秩序重回正轨。

作为民间自发形成的古玩市场之一,潘家园旧货市场一直以来都是北京特色文化的载体。此次矛盾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而且双方经过协商,也最终达成了谅解。但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特别是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宏观大背景下来看,古老的潘家园旧货市场该如何适应城市发展的新功能定位?在此过程中,又该如何平衡相关各方的利益?虽然风波止息,但这些问题似乎还没有答案。

兴起:成于民间,长于规范

潘家园旧货市场的大棚摊位共有四个区,每区26排,每排23个摊位,最初兴建于1999年。从历史沿革来看,潘家园旧货市场的发展自始至终都处在民间自发与政府规范之间,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北京涌现了一批民间自发形成的地摊式的古玩市场,如荷花市场、月坛市场等,潘家园地区的华威路两侧同时期也自发出现了地摊式经营的商户,而且规模不断增大。到了90年代中后期,由于自发形成的地摊脏乱差,且存在制假售假等问题,市场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对潘家园地区进行了规划与管理,古玩商户被引导进入华威路东侧开阔的空地中。1995年修建了围墙和简易的水泥货摊,1999年重新规划了252间仿古建筑、4个大棚、l个收藏展览大厅,奠定了旧货市场如今的大致规模。时至今日,潘家园市场已有地摊4000余户,经营范围主要涉及珠宝玉石、仿古家具、文房四宝、旧书刊等,已成为享誉中外的著名古玩艺术品交易市场,也是北京特色文化的地标性建筑。

困境:利益纠葛的“罗生门”

当自发式的发展与引导规范不同步时,特别是在北京的城市功能不断调整变化的过程中,潘家园旧货市场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比如说,部分摊主私下将摊位转租给其他经营者,使得租摊者的经营成本大大增加,有摆摊意愿的摊主需要付出超出实际摊位费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费用,而高出来的费用最终又转嫁到了消费者的身上。与此同时,为了收回经营成本,个别摊主以次充好、制假售假。引致此次风波的原因有一部分正在于此。

出于解决现存的市场经营与管理问题的动机,潘家园市场管理方更新了合同中部分内容。其中,合同条款规定“将地摊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变相转租、转让、转借的,旧货市场方面有权解除合同。未经旧货市场同意,连续三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方面也有权解除合同。”正是这些合同内容引发了摊主们的不满。

但貌似有理有据的规范管理手段,在摊主们看来也并非铁板一块。市场一区的一位女摊主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在潘家园市场已经经营了近20年,大家均以缴纳管理费的形式使用摊位。随着2003年潘家园旧货市场改造,摊主们也缴纳了建设费、押金等,大家默认这是一种投资。经营过程中确实有人将摊位高价转让,但也是在市场管理方见证下进行的。

实际上,在我国,大部分旧货市场的发展模式与潘家园旧货市场有相似之处。它们由民间自发形成,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再由政府对市场经营秩序做出规定,进行管理,引导其良性发展。这种发展模式有其科学性与合理性,但正如此次风波所显示的,也存在一些隐患,即在自发形成交易市场的阶段,摊主们根据实践经验默认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规则。而政府部门为了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规范市场秩序,又会不断更新管理内容与方式。这两种规则一个得到了摊主的默许,一个从城市整体的规划出发,对市场进行管理,各有其合理性。当其同步协调时,自然各方利益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达致平衡。但当两种规则产生矛盾时,市场就有可能陷入管理困境,且产生利益纠葛的“罗生门”。

编辑:邢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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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潘家园 旧市场 管理 合同 古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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