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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项目环比增加 信托行业强化风控

2016年06月08日 15:55 |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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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低迷,信用风险逐步暴露,信托行业的风险项目及规模亦有所增加。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统计,2016年一季度末信托公司全行业风险项目个数为527,规模为1110.19亿元,较2015年四季度末的973亿元增加137.19亿元,环比增长14%。

业内人士认为,信托业上述风险处在可控范围之内,然而,风险项目规模环比两位数的增幅,也必须引起业界高度的关注和警觉。值得关注的是,防范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已成为信托行业共识。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全行业信托赔偿准备金规模高达161.06亿元,同比增长31.43%。同时,信托公司增资扩股热情不减,截至2016年1季度全行业实收资本达到1709.35亿元的规模,较去年四季度再增56.84亿元,每家公司平均实收资本规模一举突破25亿元大关。

风险规模环比增长14%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统计,2016年一季度末信托公司全行业风险项目个数为527,规模为1110.19亿元,较2015年四季度末的973亿元增加137.19亿元,环比增长14%。虽然风险项目的个数、规模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对应信托资产规模165809.95亿元,不良率仅为0.66%。在1110.19亿元的风险项目中,其中集合类信托占比为53%,单一类信托占比为45%,财产权类信托占比2%。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认为,总体而言,在信托保证基金业已实施和行业风险缓释机制逐步健全的背景之下,信托业上述风险处在可控范围之内。然而,风险项目规模环比两位数的增幅,也必须引起业界高度的关注和警觉,特别是风险项目中集合类信托占比为53%,说明传统的以债权运用为主、“点对点”项目融资型的融资类信托业务已经成为风险项目的重灾区。此外,风险项目中单一类信托占比达到45%,也再次昭示了所谓“通道业务”并非可以高枕无忧,百分之百安全,而很可能是“名利”双失的赔本生意。

强化风险防控

值得关注的是,防范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已成为信托行业共识。尽管监管部门成立了信托业保障基金,已经为防控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搭建了一个强有力的防火墙体系,但全行业的风险防控意识进入2016年有增无减。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全行业信托赔偿准备金规模高达161.06亿元,同比增长31.43%,这为信托公司防范各种经营风险提供了基础保障。同时,信托公司在净资本管理约束和增强风险防控实力的双重压力下,增资扩股热情不减。截至2016年一季度全行业实收资本达到1709.35亿元的规模,较去年四季度再增56.84亿元,每家公司平均实收资本规模一举突破25亿元大关。

此外,近期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简称“58号文”)。这是继2014年《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99号文)后,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又一份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文件。

“58号文”明确要求,各银监局不仅要关注信托项目兑付风险化解,更要注重实质风险化解。“58号文”进一步要求,要特别关注信托公司通过各类接盘方式化解信托项目兑付风险情形,应将接盘的固有资产及为第三方接盘提供的担保纳入不良资产监测,将接盘的信托项目(如资金池项目或TOT项目)纳入信托风险项目要素表持续监测,督促风险化解。

业内人士透露,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都不愿将项目风险暴露,因而在产品遇到兑付危机时,通常会采取种种方式掩盖风险。目前信托公司掩盖风险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其一是以固有资金接盘,其二是新发产品“以新换旧”或资金池接盘,其三是第三方担保模式,即风险由第三方公司接盘,相关信托公司以固有资金出具担保。

中建投信托研究部研究员王俊认为,表面上看信托通过固有资产直接持有或者通过第三方接盘有效化解了产品兑付风险,但更多情况下项目风险并未真正剥离出去,通过为第三方接盘机构提供隐性担保将显性项目风险转变为信托公司或有负债,风险表现形式发生变化,但实质内容不变。“这些被掩盖的风险,如果只是流动性风险还好说,一旦资产烂掉并且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爆发,其危险性就比较大。”北京某信托公司研究部负责人认为,以往监管机构更加注重信托项目对投资者的兑付情况,而“58号文”更加强化信托公司在固有或者其他资金接盘以实现信托兑付之后不良资产的实质处置。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信用风险 信托行业 风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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