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揭秘中德政府磋商机制:两国关系的“超级发动机”

2016年06月12日 10:13 | 作者:欧汶 | 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 

MAIN201606120948000390179993993

2014年10月10日,李克强同默克尔在柏林共同主持第三轮中德政府磋商。

6月12日,第四轮中德政府磋商将在北京拉开帷幕。据悉,德国总理默克尔将动用两架专机率大半个内阁和高规格的经济代表团来京开展磋商。德国人如此兴师动众来华赴约,不仅因为两国关系保持着持久的热度,而且因为中德政府磋商机制为两国高层定期互动提供了独一无二的舞台。

中德政府磋商机制于2010年10月正式建立,有固定的流程:一般先由两国各部门间进行部长级对口磋商,之后两国总理在共同主持的大范围磋商中听取部长汇报,并现场作出具体决策和指示,随后出席签约仪式并共见记者。每次双方参加的部长级官员加起来都超过20人,因此政府磋商又被称作“中德内阁联席会议”。此前三轮磋商成绩斐然,为规划引领双边关系发展和统筹推进中德务实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中德关系不断向更高水平发展的“超级发动机”。

中德政府磋商的特点首先是务实。两国政府部门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商深化中德合作大计,有效整合两国合作资源,强化部门间内外协调,推动达成一系列实质性成果。前三轮磋商中,双方共计签署政府间协议34份,涵盖政治、经济、财金、科技、环保等方方面面,商业合同金额总计达335亿美元。2014年10月举行的第三轮磋商期间,双方发表了以“共塑创新”为主题的《中德合作行动纲要》,纳入总计14大类、110项具体倡议和举措,成为全面指导两国中长期合作的行动指南和操作手册。

第二个特点是创新。一是政府磋商的形式本身就是中国提升与外国政府间合作水平的机制创新之举。二是每一轮政府磋商都注重打造中德合作新亮点,从首轮磋商建立的中德电动汽车战略伙伴关系和创新政策平台,到第二轮磋商决定加强绿色经济、城镇化、智能电网、极地海洋领域的合作,再到第三轮磋商开辟“工业4.0”合作新空间,中德合作的新领域越来越宽。三是上轮磋商宣布建立中德创新伙伴关系,并在2015年共同举行“中德创新合作年”活动,创新成为中德合作提质升级的新动力。

第三个特点是为民。加强中德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理解是确保中德关系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此,历次政府磋商都十分重视加强两国人文交流与合作。首轮磋商中,双方建立了职业教育合作联盟,决定开展媒体对话,2012年在德举行“中国文化年”;第二轮磋商中,双方商定于2013/14年举行“中德语言年”,推进高校示范性伙伴关系;第三轮磋商中,双方重点就签证便利化达成重要共识,德方承诺将我公民短期赴德签证审发时间缩短为48小时,赴德“签证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第四个特点是解困。在政府磋商框架下两国各部门间建立了长期、持续、紧密的联系,不仅能深化务实合作,而且还能就各种问题坦诚交换意见,化解两国合作中的难题和分歧。第二轮磋商期间,中欧光伏、无线通信等产业贸易争端问题凸显,在两国领导人的大力协调下,双方共同确认以对话合作而非对抗制裁方式解决贸易争端的原则,为中欧贸易争端“软着陆”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政府磋商对创造双方充满互信的合作关系,深化两国领导人之间的友谊有很好的效果。第三轮磋商当天恰逢一位部长的生日,李克强总理和默克尔总理以生日祝福拉开磋商大幕,让严肃紧张的磋商有了暖人的温度。第三轮磋商期间,两国总理互动交流10小时,就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推心置腹的晤谈,达成许多重要共识。磋商结束后两国总理还一起逛超市,在街头与民众互动,给中德高层交往添上了“接地气”的元素。

事实证明,中德政府磋商不仅是两国间级别最高的磋商机制,也是最有成效的双边政府间合作平台。三轮磋商各具特色,每次都有新成果,开辟合作新领域,给中德关系发展提供新动力。相信即将进行的第四轮中德政府磋商将为两国各领域合作深度对接提供强劲动力,推动中德关系迈上互信更深、交往更密、合作更实、融合更紧的新台阶。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中德 政府磋商 机制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