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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任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图/简历)

2016年06月15日 09:49 | 来源: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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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下午,南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并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志鹏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韩立明,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斌分别向会议提请相关人事任免议案。陈斌主持会议。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韩立明向会议提请关于陈旭同志任职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陈旭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通过了韩立明提请的关于凌建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陈斌提请的关于陈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会议决定,接受王萍同志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会议决定,接受陆建生同志辞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记者朱文君 张烨)

陈旭同志简历

陈旭


陈旭,男,1965年2月生,汉族,江苏射阳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1983年10月至1985年7 月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盐城班治安专业学习;1985年7月至1991年6月盐城市公安局办公室办事员、科员(其间:1985年9月至1986年7月盐城市郊区公安局新兴派出所锻炼;1986年9月至1988年12月省自学考试南京大学法律专业大专学习);1991年6月至1992年5月江苏省公安厅办公室研究科科员;1992年5月至1994年4月江苏省公安厅办公室研究科副科长;1994年4月至1997年12月江苏省公安厅办公室调研室副主任(正科级)(其间: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专业本科学习;1997年7月获得律师资格证书);1997年12月至2004年2月江苏省公安厅办公室(指挥中心)副主任(其间: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4年2月至2004年4月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正处级);2004年4月至2011年8月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处长;2011年8月至2014年11月江苏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总队长;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江苏省公安厅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总队(地铁公交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2015年4月至2015年11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5年11月至2016年2 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警务督察长;2016年2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警务督察长;2016年6月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陈旭 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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