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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谁都没错”的错事少一点

2016年06月21日 08:40 | 作者:蒋维祥 |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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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生了两件“谁都没错”的错事——一是安徽石台县高考监考老师觉得两考生的眼镜可疑,随即收走眼镜,经检验,眼镜并无问题。事后考生说考试因此受到影响,该县教体局对此认为,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有关规定,没有错;考生也说,自己和眼镜也都没有错。那么到底是谁的错呢?二是深圳两女孩逛街时被公安民警查验身份证,由于两女孩没带身份证,并与民警发生口角,后被强制传唤。民警依法查验身份证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两女孩也并非犯罪嫌疑人,法律也没有规定公民外出逛街时必须携带身份证,似乎也都没有错。

之后,有网友找出了这两起“谁都没错”事件的“错点”:监考老师发现考生眼镜可疑,完全可以等到考生考完后再对眼镜进行检测,这样既不影响考卷有效与否的结果,也不会影响考生的考试情绪;民警在强制传唤两女孩时,如果没有那些执法以外的不当语言,也就不会节外生枝,两女孩也应该先配合执行公务,再对民警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言行进行投诉。

不少矛盾纠纷的双方,起初都有“谁都没错”的理直气壮,但最后往往远离起因演绎成“谁都有错”的纠纷,特别是发生在执纪执法者与被执纪执法者之间的这类“谁都没错”的纠纷,往往更容易让社会受伤。作为公民,理所当然要遵守法纪,作为执纪执法者,当然要维护法纪的威严,但如果发生“谁都没错”的交集时,恐怕执纪执法全过程的无懈可击更为重要,否则很容易走偏。

执纪执法的严肃性与柔性并不矛盾,在某些情形下,柔性执纪执法的效果更容易被对方接受和认可。记得某地城管起初对占道经营行为一味强调“措施果断”、“行动坚决”,造成大量对立情绪,后来,他们总结经验,采用“围观执法”、“眼神执法”等,让占道经营者因为没法做生意而无奈退场,保证了街面的整洁。从另一个角度看,法律法规的刚性原则只有在确认了违规违法的行为后才能体现,如果出现“乌龙”,反倒有伤法律法规的刚性。回过头来看那两个“谁都没错”的事件,如果监考老师在考试结束后再请考生“留步”,验一下眼镜,如果深圳的那位民警在强制传唤两女孩时没有用不当语言刺激,恐怕都会相安无事,彼此配合。不管怎么说,考生和那两个女孩均未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嫌疑人”,而因为监考者“严格执纪”、盘查者“强制带离”并言语刺激,虽则事因 “谁都没错”,但深究起来,还是监考老师和盘查民警在执纪执法中过于机械,缺乏应有的柔性。

为避免再发生这样“谁都没错”的错事,执纪执法者还是要严格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在确认自己没错的情况下,还要确认对方究竟有无过错,力图让执纪执法全过程无懈可击。绝不能因为自己是在执纪执法,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就无视对方的感受、漠视对方的权利,否则就真的错在自己了。(蒋维祥)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谁都没错”事件 高考考生眼镜检验 深圳警察强制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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