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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没卖成 倒贴服务费

2016年07月13日 17:19 | 作者:张晨 | 来源: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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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枚古币估价超300万元,期待大赚一笔的扬州李先生与上海一寄售公司签订委托展销协议,最终不仅没见到百万现金,还倒贴天价服务费。6月21日,受理该案的仪征市人民法院公布相关审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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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李先生与寄售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前者将其所有的4枚古币交由后者进行宣传展览和拍卖,寄售公司给出的起拍价达33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李先生向寄售公司支付策划服务费共4万元;物品成交后,还需支付成交额的6%作为中介服务费;如未能成交,也视为公司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将归还未成交物品。协议到期前,寄售公司通知李先生4枚古币全部流拍。李先生取回全部古币,4万元服务费却打了水漂,此时他才心生疑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协议,在李先生将服务费和4枚古币交付给寄售公司后,寄售公司负有对古币进行宣传展览、拍卖的义务,但该公司在法院传唤后并未到庭,也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履行了合同义务,故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法院判决寄售公司返还服务费4万元。

因对方未出示证据,李先生能拿回服务费实属幸运。收藏品售卖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不法公司常年在网络上寻找希望鉴定、估价或出售藏品的藏家,他们通过高估价、设定高起拍价等方式进行报价,引诱藏家与其签订委托出售协议,利用其中的合同条款设套。实际上,由于起拍价设定过高,这些藏品即使上了拍卖会也只会流拍。如此一来,服务费、鉴定费、手续费等藏家提前缴纳的费用,就被不法公司“合理”地赚取了。有关人士提醒,当下收藏品交易市场鉴定、估价和交易环节陷阱众多,尤其是针对寄售、拍卖行业的法制不健全,给不法公司利用合同陷阱获利留下空间,藏家切不可因贪心轻信鉴定估价信息,落入圈套。(张晨)


编辑: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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