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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绿色发展培育创新的土壤

2016年08月02日 15:2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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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绿色技术创新是从根本上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资源消耗之间“脱钩”的关键途径。绿色技术创新与一般技术创新不同,存在多种类型的“市场失灵”,使得政府的有效决策和支持行动至关重要。我国正面临绿色技术创新不足、国际差距较大、产业化规模有限等问题,主要挑战在于体制机制性障碍,包括:部门及政策协同性不强、公共投入及经济激励不足、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不健全、技术推广保障机制不完善、市场化手段有限及资源环境价格体系扭曲引发逆向激励等。政府当前的重要职责是突破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为绿色发展培育创新的土壤。建议以完善机制设计为核心,强化各层面、各地区的统筹协调机制,从供给面、需求面和环境面等三个方向全面构建引导、激励和保障绿色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

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条政策建议。

第一,强化落实不同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行业之间的统筹协调机制。

发展绿色技术和绿色产业,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的管理协调与分工协作必不可少,必须尽快改变当前各自为政、措施冲突、地方保护、行业分割的不利局面。建议中央层面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为统领,在着力推进提质升级发展中进一步加强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决策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高行动效率,减少各部门之间的政策冲突。各地也应通过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绿色技术创新的协同合作,形成统筹规划、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二,全面构建引导、激励和保障绿色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具体包括三个方向的政策举措。

一是供给面政策。首先,要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重点加强对绿色共性技术研发、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小企业创新的公共扶持;提高环保资金的利用效率,形成稳定、充足、高效的投入机制,尤其在环保设施、生态修复、循环利用、能效改进、重大节能装备等薄弱领域。其次,要通过税收减免、贷款优惠、专项资金及财政补贴等公共投入和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发挥杠杆效应以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第三,政府部门除了通过罚款或征税等方式督促企业加强节能减排,更应积极推广排污权交易、绿色金融等市场化手段来强化对绿色技术创新的经济激励。

二是需求面政策。重点之一是着力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框架体系,应考虑出台我国的《绿色产品采购法》或尽快修订已有《政府采购法》的相关绿色采购内容,明确界定专门机构及其责任,并设置绿色产品标准和绿色采购清单。重点之二是要积极推进与国际水平接轨的各类绿色技术标准的制定,包括能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节能标准及环保标识等,并辅以强有力的执行和动态更新机制,倒逼企业采用绿色技术,促进产业绿色转型。

三是改善制度条件的环境面政策。这类政策关键在于营造保护产权、公平竞争、信息透明、机制合理的创新环境。如,政府通过自身监管改革和推广竞争政策来破除行业壁垒。又如,通过改进现有的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来推动绿色技术研发。再如,通过搭建公共知识网络、改善信息传递、扶持产学研结合以及鼓励绿色投资领域的公私合作项目等措施,扩大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开放程度。此外,进一步完善绿色立法,严格落实绿色政绩考核,并大力推广绿色消费,引导公众参与等也势在必行。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绿色发展 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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