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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法官队伍"大洗牌" 反腐"鞭子"高悬

2016年08月04日 09:38 | 来源:半月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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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召开,一系列重要文件密集出台:《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 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克难的深水区。其中,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其直接相关的法官队伍又是改革所触及的核心群体。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693家试点法院有序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重大改革试点。截至6月底,已有北京、吉林、上海、湖北、广东、海南、青海等7个省市的高级法院、95个中级法院、469个基层法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产生入额法官24035名,85%以上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谁办案谁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可以说,改革的阶段性成效已经显现。

在改革中,法官队伍呈现出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又能在多大程度上遏制司法腐败,推进公平正义?在司法改革走入深水区之际,半月谈记者走访了多地法院。

员额制改革:法官队伍“大洗牌”

——司法责任制改革:法官群体之变(上篇)

员额制作为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是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基石。这项改革的设计初衷是以入额法官为核心,建立“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独立性审判团队,逐步剥离束缚在法官身上的非审判事务,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由此一来,这项让法官队伍“重新洗牌”的改革,必然触及司法人员切身利益,被称为难啃的硬骨头。

法官精英化成大势所趋

贵阳市花溪区法院是贵州省第一批试点单位之一。半月谈记者在法院采访时,院长吴莎介绍,30名法官通过遴选成为全省首批员额制法官,形成了以中青年法官为主,年龄和学历结构更加合理的精英法官队伍,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过去谁都负责但是谁都不负责,现在权力和责任相一致,审判组织的规范化确定了法官的地位。”她说,通过司法改革,最终就是实现老百姓看得见的公正。

员额法官高燕、王珏告诉记者,心态和压力上,改革前和改革后肯定不一样。改革前听说这个事情,很迷茫、很彷徨,职业前景和发展方向到底怎么样是未知数。现在感觉到要承担责任,案子需要自己拍板,工作量随之增大。“现在我们的关注点就是怎么办好案。”

李岳,2008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工作,2011年成为助理审判员,2015年入额成为审判员。她坦言,这次司法改革确实考虑到年轻人的利益,也是凭实力上岗。在闵行法院,有一些审判员没有入额;由于多年没有在一线办案,一些二线部门的老法官主动选择留在综合岗位。此外,在笔试和面试关,也有老资格的审判员被刷下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霍敏介绍,广东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面临的人案矛盾差异大,针对这种情况,省内明确提出全省统筹员额分配,适当向基层、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法官员额比例最高的占51.7%,最低的为20.8%。其中,珠三角5个地市案件量占全省近70%,员额占全省比例达65.56%。未能入额的法官有的成为法官助理、合议法官,有的负责审理简易案件,还有部分退休、调离或辞职。

广东省佛山中院民三庭未能入额的法官吴媛媛说,改革前只要通过司法考试和培训就可以成为法官,改革后法官要走精英化、职业化的道路,门槛提高了,有利于提高法官素质,树立司法权威和法官形象。她说,员额制对个人成长来说是阵痛,自己也很遗憾这次没有入额,但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迟早能成为职业法官。

在吉林,按照中央给出的员额制法官占政法专项编制控制在39%的红线,吉林省法官要压缩2/5左右。吉林省委政法委一名负责人介绍,一步到位控员额、不设过渡期,是吉林推进员额制改革的一大特点。“员额制改革让不少人退休前失去了引以为傲的法官、检察官身份,确实阻力很大。改革初,业内人士建议可设置5年过渡期,通过自然减员、消化达到规定的员额比例。这样固然阻力小,但较长过渡期、论资排辈进员额,不仅会挫伤年轻人的积极性,还会让改革打折扣。”这位负责人说。

改革倒逼司法人员精细化分工

半月谈记者在广州、深圳、佛山等地采访发现,不少法院通过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配备辅助人员、精细化分工等做法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取得一定成效。

“就像大货车占住了快车道,谁也跑不快。”一名资深法官向记者解释说,以往案件不分难易,有的年轻法官也可能碰到疑难案件,不知从何下手。繁简分流后,资深法官可以集中精力去办重大疑难案件,把案件办成精品。

此外,针对部分地区案多人少的情况,广东省出台了《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由地方财政出钱购买社会服务,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问题。据广东省委政法委介绍,目前,全省法院、检察院已分别配备此类辅助人员5834名和3138名,其余将逐步招录配备到位。广州市两级法院、检察院此类辅助人员经费保障标准已达到编制内辅助人员的70%。

针对改革后老法官作用发挥问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资深法官咨询委员会,对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未入额资深法官,任命为资深法官咨询委员会委员,分到各合议庭中,专职承担案件指导、审判调研、廉政监督等职责。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法院是贵州第二批试点法院。改革前在一线办案的刘显恒有26年的法院工作经验,改革后他没能入额。“一开始很失落,临近退休,连法官资格都没有了。但细想,改革是大趋势。好几个审判团队都找我,希望我进入他们的团队。”他说,改革之后员额法官工作量加大,不过办案效率提升。今年1月~5月,某个法官共结案58件,试点以后,仅仅6月份一个月就结案39件。

通过改革落实员额制,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员混岗、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审判人员职务晋升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在上海,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审判人员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审判一线实际力量得到增强。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从改革前的1:0.75变为改革后的1:1.75。法官助理的设置,使法官能有时间和精力更加专注于审判中心业务。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平均从事司法工作年限18年。

“围城心态”呼唤权责更明晰

基层司法人员认为,法官职业保障的改革应当同步推动。目前仍有不少人抱有“围城心态”:一部分人想要进入员额,但能力、水平有限;另一部分人进入了员额,却要面临巨大的案件压力和责任、风险,心态彷徨。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法院一名员额法官说:“现在法官的责任清单大多是比较原则的规定,很笼统,让我们职业安全感很差。司法过程中的责任不清问题应引起重视,因为现在的责任加大了,所以更应明确责任。”

上海全面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一是以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实现“让审理者裁判”。制定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突出司法工作亲历性,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独立办案、独立签发裁判文书的职责和权限。二是以严格的审判责任制为核心,落实“由裁判者负责”。制定了审判人员责任清单,强化合议庭对合议庭案件质量共同负责的原则,着力解决合议庭“合而不议”、“参而不审”、权责不明、责任难落实的问题。(采写记者:毛一竹、汪军、黄安琪、吴昊)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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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司法改革 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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