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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透视:源于家庭 显于社会

2016年08月08日 17:06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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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没有把好关,也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处长赵伟说,“在过分追求升学率的驱使下,一些学校对学生的品德教育、法制教育不重视,歧视、漠视后进学生。对一些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采取深入的教育措施,而是推向社会放任自流。这使一些本可教育挽救好的孩子,成为社会危险人群。”

此外,暴力、色情、赌博、吸毒等社会不良风气和丑恶现象,对未成年人来说,都是诱发其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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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项社会系统工程,防治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各方力量参与,形成合力。

王伟说,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处理、预防工作,现实中仍然存在“重打击处罚,轻教育挽救”的问题。这制约着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有效开展,需引导人们更理性地认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应格外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使之知法、懂法、守法,让法律教育进家庭、进校园。”王伟说。

鉴于家庭对未成年人的重要影响和留守儿童犯罪率高的现状,近来多个省份推动相关政策出台。山西省要求,对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要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的《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

“对于父母无法履行监护义务的孩子,应当建立起切实可行的监护人制度。”赵雨林说。

一些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专家指出,学校方面,教师不应让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皮艺军表示,很多学校一学期才上一次大课,还是让成年人来宣讲,这种灌输式的教育效果有限,应该用生动灵活的方式,使其起到真正的作用。

同时,应加大社会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一些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专家表示,社会监管方面应重视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的责任,社区和村委会是接触未成年人最密切的社会组织,也是弥补社会监管漏洞的重要一环。(完)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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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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