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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光污染莫走“老路”

2016年08月17日 15:38 | 作者:付小为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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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是发展下的问题,伴随着发展出现,一旦置之不理其问题会继续扩散扩大,走向发展所期目标的反面。之于光污染亦是如此。

你有过被写字楼玻璃幕墙反射光照刺得睁不开眼、头晕目眩的经历吗?你曾经在夜间的广告霓虹灯、城市景观灯、路面日光灯的多重照射下久久不能入眠吗?

生活在都市,或多或少都有过前述体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表述某个发达前卫城市时,会冠之以“不夜城”。打破昼夜的界限,仿佛人的生活时长得到了无形的延续,也更好地增补了忙碌工作时间以外的休闲时光。而所有“不夜城”的创造,无不来自于人造光源的大量运用。与白天对应的不再是夜晚,而是科技力再造的“白天”。大部分情况下,我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环境,甚至甘之如饴,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其实你已身陷“光污染”之中。

相较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等污染,“光污染”这个与前述污染并列的新型污染源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一来,无论是城市建设者还是城市生活者,到目前来看,大多视此类环境现象为一种常态;二来,与其他的环境污染相比,光污染不致命且致病性低,也不会让人产生不可忍受的厌恶感,显得“无伤大雅”。至于科学家所喟叹的全球三分之一人口看不到银河,更不在普通人思考的范畴。

可以说,在光污染的问题上,我们依然延续着此前对待环境问题的态度。回溯不同国家和地区,环境治理总会经历一段曲折的从初现、蔓延到全面爆发、必须应对、紧急应对的阶段。如今这条被归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总还是未可避免地有来者重蹈。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环境问题本身是发展下的问题,伴随着发展出现,一旦置之不理其问题会继续扩散扩大,走向发展所期目标的反面。之于光污染亦是如此。如今看来算不上大问题的光污染,其白天的建筑物折射光所造成的目眩不仅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其夜间的照明光更是破坏了人和动植物的生物钟,从而间接造成气候的反常、身体机能的紊乱,以至于抵抗力较弱的人会患上癌症。而这样的问题并不是一触即发的,它会在缓慢推进中逐渐从边缘走向核心,成为新的不容忽视的环境问题。

目前国内对于光污染问题,从认识到立法都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有学者认为其间存在共识不足、标准难界定、所涉领域过于宽泛难于确立权责部门等问题。在笔者看来,首先要意识到问题的严峻性,达成了共识才能谈后续的规则确立,而国外已有的规则,都可以成为后期标准科学性的参考。如何守住环境问题的底线,不让新问题、小问题走上污染治理的老路,需要凝结更多的认识的决心。(付小为)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治理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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