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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追责制度出台 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2016年08月23日 19:53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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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题: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追责制度出台 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新华社记者 赵晓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23日对外发布,明确九大方面54种需要追责的情形。这份文件是在当前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制定的,旨在通过制度安排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目标是什么?

“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根据意见确定的时间表,到2020年,要能够做到“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追究问责,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显著增强”。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尽管此前也有对于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追责的一些制度性安排,但都分散在各个方面,没有成体系,而此次发布的意见做了系统性的制度规定。

追责范围是哪些?

根据意见,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较大或重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追责范围包括九个方面的情形:集团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转让产权及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

比如,在投资并购方面可以被追责的情形包括:未按规定开展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未进行风险分析等,存在重大疏漏;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并购价款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这意味着无论是否已经离开了企业,相关责任人都要承担应有的责任。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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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追责 制度 投资 国企 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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