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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协建言献策精准扶贫路如何走

2016年09月06日 10:14 | 作者:赵向南 牛牧 |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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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协历时5个月,就山西省脱贫攻坚专题调研、议政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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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省份,打赢脱贫攻坚战,有不少难啃的“硬骨头”。今年省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历时5个月,赴长治、晋城、吕梁3市10个贫困县区调研,并多次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共收到调研报告70份。省政协将调研座谈成果和报告梳理总结,形成“关于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的建议”,为精准扶贫建言献策。现将这些建议和相关发言整理成文,以飨读者。

1 提升基层组织和干部扶贫战斗力,锻造脱贫攻坚有力保障

个别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薄弱,个别地方基层干部能力不高,缺乏攻坚克难的战斗力和本领。省政协调研发现,有的未能跳出传统发展模式的路径依赖,有的知难而退,甚至存在“靠天吃饭、坐享其成”的思想。有的对市场规律、市场行情把握不准,听说树苗赚钱就号召群众拔掉麦苗种树苗,结果苗成价落,苗林变树林。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嘴里喊扶贫,手里忙自己,贻误了群众脱贫致富的大好时机。有的对工作方法和识别流程把握不准,对农民人均纯收入核定不清,导致识别工作不够精准。还有个别地方村干部、村民代表存有私心,存在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提供虚假信息、拆户分户和空挂户等现象。

省政协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及两委班子,建设高素质脱贫攻坚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双带”作用,增强农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要推动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精准识别动态化管理机制,制定一套贫困进入、脱贫退出的管理方法,确保扶贫大数据真实性和精准度。构建自下而上的识别制度,逐户、逐村、逐乡、逐县进行摸底调查。在农户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实行公开测评和比选,最终确定扶贫对象,确保不能漏掉一户一人。

2 扶贫资金投入要更加给力,创新金融“输血”功能

扶贫资金投入不足是重要制约因素。省政协调研发现,特别是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压力很大,而且资金统筹尚未形成合力,大多数市县不会整合,整合后不会使用。同时,金融部门贷款门槛高、期限短、额度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民发展生产,在安排农业生产方面捉襟见肘,不能做长远打算和规划。

委员们建议,要加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确保财政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在坚持“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基本原则下,将中央、省、市及有关部门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基建投资等一系列涉农资金,授权县里捆绑使用,统筹用于扶贫开发。县级政府以精准扶贫规划和统筹资金方案为依据安排资金,确保资金用于精准扶贫。

同时,要创新金融扶贫产品,按照农户诚信评价、家庭劳动力和人均收入等指标,对贫困户进行量化信用评级,凭等级发放免抵押、免担保、按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助力贫困群众开发新产业。

3 探索易地搬迁新模式,打好搬迁脱贫“组合拳”

垣曲县英言乡龙尾头村马驹岭居民组,因地质灾害影响,从2011年开始提出搬迁申请。他们不愿意到别的地方,只想就近本村安置,但由于土地指标一直批不下来,无法实施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是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力抓手。委员们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易地搬迁用地不足,审批程序多速度慢,导致易地搬迁工作进度缓慢。同时,还存在搬迁补偿差额较大,群众负担重、意见大等问题。根据相关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户均分别补助2.1万元、1.77万元;分散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万元,而同步搬迁人口人均补助仅1.2万元,二者相差8000元-13000元,非贫困户搬迁负担过重,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给整村易地搬迁带来较大难度。

省政协建议,整合搬迁资金挪穷窝,把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等各类资金有效整合起来,集中力量投入移民搬迁,提高贫困户搬迁补助标准,探索并创新搬迁模式。对无搬迁能力的孤寡群众,由政府出资建设周转房,产权归集体所有,免费周转使用;对特困户、贫困户,通过差别化重点补贴,提高补助额度,建设保障房;对有一定筹资能力的同步搬迁群众,通过政府贴息贷款给予一定补助,建设普通安置房,确保“搬得出”。

此外,建议开通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土地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减免相关手续费。在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碰土地红线的前提下,在用地指标、土地调整等方面向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重的市县试点倾斜。

4 增强产业扶贫带动力,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健全生态补偿政策,拓展增收渠道

产业扶贫是精准脱贫的有效举措。但我省一些地方产业扶贫带动能力不足,有的地方存在“理论脱贫”现象。调研发现,目前不少产业扶贫项目质低量小,形不成规模化生产。多数地方以组织专业合作社方式来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生产,部分地区由于投资不足、立地条件差、科技含量不高、合作社规模小等种种原因,造成产业发展速度慢、规模小,带动能力不足,难以体现产业扶贫实效。而且产业链条不完整,农产品附加值不高,还停留在初级生产阶段,进行初加工的不多,深加工的更少,处于“有产品无产业”“有产业无品牌”的尴尬局面。

“一些产业扶贫项目刚起步,产业效益还未形成,带动贫困户增收仍是纸上谈兵,脱贫效益是在正常年景大丰收的理想状态下,推算出的脱贫。”委员们说。

对此,建议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现“输血”变“造血”。要科学制定产业扶贫规划,突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地选择一批产品有特色、市场前景好的产业给予重点培养和扶持,走产业支撑的开发式扶贫路子。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积极推进电商扶贫,促进农产品与市场高效对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养老等产业。坚持“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方针,在品种、技术、产销模式等方面大胆创新,进一步增强瓜果、蔬菜、中药材等优势产业的竞争力。

此外,要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议以贫困村为单位,规模化推进光伏发电站建设,既可一次性覆盖到全村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节约投资和管理成本,又可增加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建议政府协调银行设立光伏扶贫融资指标,按15年至20年的期限给予优惠贷款支持,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电网、国土部门应简化光伏扶贫项目流程,加快并网和补贴发放。

吕梁山区230多万亩红枣林,曾是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要经济来源。多年来,因缺乏资金技术的投入,致使品种老化、产量低、质量差,几无效益。委员们说,这原来是脱贫产业,但由于这些枣林既得不到提质增效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又享受不到退耕还林等相关政策的补助,有些已经成为贫困群众的负担。鉴于红枣产业面临的困境,建议将现有的红枣林纳入生态保护范畴,按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实现扶持红枣产业、稳定枣农收入双赢的局面。同时,建议尽快实施红枣、核桃等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精准扶贫工程,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确保干果经济可持续发展。

编辑:薛鑫

关键词:山西省政协 精准扶贫路 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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