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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中国追回外逃人员1915人追赃74.7亿

2016年09月06日 10:58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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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作组共同主席: G20自2010年设立反腐败合作机制以来,每两年制定一次反腐败行动计划,作为G20成员开展反腐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行动计划在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设定未来两年内G20反腐败工作组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合作领域。今年,中国作为G20主席国,带领反腐败工作组制定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将务实合作、私营领域廉洁性与透明度、公共领域廉洁性与透明度、腐败易发领域、国际组织反腐败、能力建设等8项内容,设立为未来两年工作重点。

相比较之前的行动计划,此次行动计划的一个特点是“务实合作”的比重上升,被列为G20反腐败首要合作领域,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重要性进一步凸显。G20各方进一步承诺共同调查和起诉腐败犯罪,追缴腐败所得,拒绝腐败分子入境,拒绝成为腐败分子避风港,加强国际合作,包括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原则开展司法协助和引渡合作。

记者:G20反腐败工作组在反腐败追赃追逃领域开展了哪些合作?

工作组共同主席:在中国的大力推动下,工作组在如下方面加强了追逃追赃务实合作:一是强化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的政治承诺,推动G20峰会就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务实合作达成重要共识,敦促各国切实履行承诺,取得务实合作成果。二是通过了《拒绝避风港原则》、《刑事司法协助原则》和《资产返还国际合作国别指南》,举办司法协助研讨会,鼓励通过司法协助等手段,通过民事和行政等程序,追回腐败人员和所得,消除腐败避风港。三是建立了“拒绝腐败分子入境”执法合作网络,确定并不断更新各国“拒绝腐败人员入境”的联络人员,鼓励各成员建立双边信息沟通机制,便于对腐败分子出逃及时通报信息,迅速作出反应,阻止腐败分子入境;举办了两次专家会议,专门就各项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包括各国执法机构和体系介绍、开展拒绝腐败分子入境合作的机遇和挑战等。

记者:G20成员国几乎都是大国,差异性和多样性显著,请问作为主导今年工作的工作组主席,您有哪些感受?

工作组共同主席:G20成员国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国情不同,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需求和主张也不同。反腐败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特别是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给我们的合作带来了一定障碍。但是,可以看到,G20反腐败工作组自从2010年成立以来,引领了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潮流,在主要合作议题上达成了系列共识。作为今年工作组的主席,我的感受主要有两点:一是国内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发展势头为当好主席提供了根本支撑。中方作为主席国,在反腐败问题上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提出自己的合作主张和利益诉求,源于对自身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的高度自信,源于对中央开展反腐败工作决心、举措、成效和前景的高度自信。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讲好中国故事,才能把握合作的正确方向。同时,中国在此次峰会推动通过的反腐败合作成果,体现了G20各成员国、有关国际组织和广大国际社会对我们国内反腐败工作的理解、肯定和支持,说明反腐败追逃追赃的概念已经在国际上落地生根。二是构建反腐败国际合作新秩序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持续发力,不断发声。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腐败犯罪日益呈现出跨地区、跨国境趋势。各国对于合作打击跨境腐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共识逐步形成,此次G20峰会取得的积极成果将进一步深化这一政治共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各国对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内涵,理解各异,重点不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反腐败国际合作重点专题的研究,把握合作的主动权;必须积极发声,讲好中国的反腐败故事,明确提出我们的合作诉求,努力构建以追逃追赃为基础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新秩序。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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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反腐败 G20 追赃 追逃 合作 外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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