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最政协 最政协

留一片美景 享美好生活

全国政协“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双周协商座谈会综述

2016年09月09日 08:59 | 作者:刘彤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刚刚闭幕的杭州G20峰会还让人意犹未尽。

两天后,全国政协“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双周协商座谈会举行。十几位全国政协委员、生态环保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相关部委的负责同志齐聚一堂,就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水平建言献策。

看似巧合,实为如约而至。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到战略高度。“美丽中国”不仅成为国家层面的宏伟目标,也成为中国老百姓共同期待的愿景。全国政协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今年年初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被列为双周协商座谈会议题之一。为了让这次座谈会更接地气、更贴实际,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专题调研组于7月下旬、8月上旬分赴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开展实地调研,将了解到的最新情况、问题和经验带回到座谈会现场。

立足法制完善体系建设

大自然最美的风景在哪里?这是一个无解的答案。不过,但凡是人类发现并设立的自然保护区,必定拥有怡人美景和珍贵资源。

草原,是内蒙古被人熟知、最具特色的标志。7月27日,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专题调研组抵达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的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此时,落日的余晖给茫茫草原铺上了一层温暖的波光。委员们不禁发出感叹,“一定要努力让我们草原一直这么美下去!”据保护区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等7部委对内蒙古的2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其中辉河、图牧吉、达里诺尔等7个保护区被评估为“优”级。

不过,虽然草原的保护水平得到了调研组的肯定,但在和牧民们的交谈中却听到了另外一种声音。

“现在放牧的地方少了,保护区的草原我们都进不去了”、“说有规定要保护草场。冬天牧场转移,路更长了。这对我们的影响还是挺大的”、“我们就是靠草原生活的,不让进,那我们的牛羊怎么办”……

原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严禁在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等一切人类活动”,这使依靠草原为生的牧民不得不放弃一些优质草地,另寻他处。

现行《条例》自1994年10月颁布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指导自然保护区的法规条文,在规范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事物是普遍向前发展的。自然界的不断发展,也伴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变革。颁布已22年之久的《条例》,相当一部分规定与实际情况产生了较大矛盾。调研中,内蒙古和西藏的有关部门也诉说了“难言之隐”———

《条例》对保护区内的土地权属没有作出规定,直接牵制保护区管理建设;

编辑:秦云

01 02 03

关键词:全国政协 “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双周协商座谈会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