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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2016年09月18日 16:4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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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8日电 据北京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北京近日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 延庆区刘斌堡乡刘斌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吕书德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9月,吕书德带领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47人到房山石花洞和北京大观园参观旅游,门票和餐费等共计支出人民币9415元。经延庆区刘斌堡乡刘斌堡村党员大会研究,并报刘斌堡乡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吕书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该院副院长孟欣带领4人公务出访团,赴澳大利亚进行教育研修交流活动。该团实际行程与外事部门审批的出访行程不符,并组织了与教育研修交流活动无关的游览。经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副院长孟欣、祁建新、陈卫、课程研究室主任刘天华党内警告处分。

3. 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褚发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2月至5月,褚发海多次驾驶公务用车看望战友、带家人外出游玩等,并将期间发生的停车费、高速路费、油费等在单位报销。经东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褚发海党内警告处分。

4. 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西城区疾控中心党委书记赵玲玲,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28.48平方米;主任刘淑岭,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31.44平方米,上述办公用房均违反了处级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18平方米的规定;副主任兼纪委书记秦京宁,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24.09平方米、主任助理李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29.58平方米,上述办公用房均违反了科级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9平方米的规定。经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赵玲玲、秦京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清党内警告处分;经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及西城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淑岭行政记过处分。

5. 平谷区大华山镇泉水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来成违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5年10月,范来成为其女儿举办婚宴,宴请宾客22桌,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8人礼金共计人民币3850元。经平谷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范来成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北京市 通报 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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