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今日要论今日要论

司法执行岂能止步于曹县

2016年09月20日 09:07 |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 来源:光明网
分享到: 

光明网评论员:昨天(9月18日)有媒体报道说,最近刷爆社交网络的法官执法被围殴的图文消息有了下文,法官被围殴地山东曹县的官方通过社交媒体发布通报称,警方已将三名涉案人员治安拘留。不过,这一通报引来不少的质疑。

据媒体报道,所谓“法官被围殴”,事起山东寿光法院两名执行法官在菏泽曹县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时,遭到被执行人方30余人围殴。随后,被围殴的法官被前往处置的当地警方带到当地政府设在被执行人开发楼盘内成立的“指挥部”,见到了曹县政协副主席韩某。韩某对来自寿光法院的两名被围殴的法官说,寿光法院的有关此次执行的案件判决是错误的,并进而威胁道“算你们两个人倒霉,我看你们寿光法院谁还敢来”。

由此报道,可以想象为什么流传于网络上的那张法官正在被围殴的照片中的行凶者的胆子那么大、气焰那么盛,原来这些行凶者的背后是有“韩主席”在撑腰。并且,由昨天的最新报道看,这个“韩主席”不仅可以为参与围殴法官的30多人撑腰,还有能力在众目睽睽之下完身而退,若没事人一般。当然,更关键、也是更令公众气馁的是,曹县官方至今为止对此事的反应,还真就背书了“韩主席”所言不虚,实力也不虚。

在此,甚至不必问“韩主席”何许人也。因为国家法律在上,不论哪个主席都必须遵守法律,不论哪个主席也不能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论哪个主席也不能像黑社会老大一样暴力抗法。一个经法院审理并判决的案件,到了执行阶段,说明判决已经生效。具体到上述案件,由执行法院为寿光地方基层法院可知,该案应为初审判决生效案件,原被告双方都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就初审判决提出上诉。没有提出上诉,意味着原被告双方都已服判,应按照判决履行法律义务。

实际上,按照法律,即使是二审终审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判决不公,也仍有法定救济途径。上述案件经初审法院审理判决生效,从理论上讲,说明原被告双方对法院判决结果再无争议。但实际情况当然不是这样。相关报道显示,上述判决的被执行方不上诉,不是遵守法律,而是蔑视法律——报道称被执行方不仅未出庭,甚至连答辩意见也没有提供;不是服从判决,而是视判决为无物。对法院判决不上诉、不执行,而是“早就等”(执行)法官到来了;法官来了,围殴伺候。

不用说,曹县也好,菏泽也罢——再往大了说,整个山东省都是中国行政区划的一部分,都在中国法律效力所及之下。曹县不是某个人的土围子,也不是法外之地。堂堂正正的司法执行,岂能止步于曹县。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法官执法 围殴 曹县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