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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扼住电信诈骗犯罪的“咽喉”

2016年10月11日 14:57 | 作者:邹伟 郑良 刘良恒 叶前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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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今年1月至7月,全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

2013年至今,全国共发生被骗千万元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104起,百万元以上的案件2392起。很多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被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有的企业资金被骗,破产倒闭,引发群体性事件。

尽管近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电信诈骗犯罪仍呈愈演愈烈之势,成为社会公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对于这一社会毒瘤,如何才能铲除?

亿万钱款如何被隔空骗走

2015年12月,贵州省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被犯罪分子冒充上海市检察院骗走1.17亿元(案件已破);2016年1月,河南省周口市村民熊军志被犯罪分子以银行卡扣年费名义骗走8000元后上吊自杀(案件已破)……电信诈骗分子屡屡得手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诈骗伎俩?

公安部刑侦局介绍,电信网络诈骗是非接触式犯罪,受害人上当受骗一般都是从接到某个电话或信息开始。电话的一头是受害人,另一头则是组织严密、分工精细的诈骗犯罪团伙。

台湾桃园人简某是今年4月大陆公安机关从肯尼亚押回的77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之一。他所在的犯罪团伙将话务窝点设在遥远的非洲,专门针对大陆群众实施诈骗。

“我们分为一线、二线和三线。”简某供述,他们自称“公司”,老板和骨干成员都是台湾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一线人员冒充邮局、快递公司、电信公司等;二线人员冒充公安民警;三线人员冒充检察官或者金融部门的人;另外还有负责招募诈骗人员、技术维护、获取受害人个人信息的人员。

办案民警介绍,诈骗分子通过网络改号电话与受害人联系,显示为大陆政府部门或公检法机关的电话。一旦受害人被诱骗将资金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金主(团伙老板)就指挥台湾的“水房”(转账窝点),通过网银将资金以金字塔状层层分解到若干个账户,组织若干台湾“车手”(取款人)在台湾疯狂取款。金主拿到赃款后再按照约定比例,给电话窝点、“水房”“车手”等发“工资”。

“台湾的‘水房’有专人负责与大陆开贩银行卡团伙联络,通过快递收购大陆银行卡。台湾金主与‘水房’‘车手’有长期合作关系,金主会定期向话务窝点提供银行账户。”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与犯罪分子在境外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相比,境内电信诈骗案件的作案人员多是个人或小作坊方式,有些地方以亲戚同乡关系为纽带,形成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他们除了利用网络、电话诈骗外,还利用木马病毒远程盗取受害人的通讯录、手机绑定银行账号,截取短信验证码等,继而实施冒充熟人诈骗、退税诈骗、中奖诈骗等;一旦得手,迅速通过网银转账、第三方支付平台、赌博网站、购买网络游戏点卡装备等方式套现洗钱。

公安部数据显示,境外电信诈骗犯罪主要是台湾人组织实施,占大陆电信诈骗案件总数的20%,损失的50%。千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实施。

近年发案情况还显示,为增加欺骗性,犯罪分子紧跟社会热点,精心设计骗术“剧本”,针对不同群体量体裁衣,从“猜猜我是谁”“你有法院传票”,到助学贷款、征兵入伍等,五花八门。随着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日益严重,犯罪分子也从过去“漫天撒网”、不定向寻找诈骗对象,逐渐发展为获取被害人身份信息“精准诈骗”。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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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信 诈骗 犯罪 诈骗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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