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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报4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问题

2016年10月13日 18:45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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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10月13日电(记者李双溪)日前,吉林省纪委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4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问题。

吉林市船营区政法委原副书记崔延军、欢喜乡原党委书记洪浩等人干扰村委会换届选举问题。2016年初,欢喜乡铜匠村村民宋宝有为竞选该村村委会主任职务,通过该乡远大村支书禚春吉找到欢喜乡原党委书记、时任船营区政法委副书记崔延军帮忙做工作。2016年3月8日,崔延军同洪浩、禚春吉、新林村支书冯俊、宋宝有等人共同商议并为宋宝有拉票,干扰村委会换届选举,引发村民多次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崔延军、洪浩还因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禚春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冯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农安县小城子乡李林通村原党总支部书记胡基忠等人干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问题。2016年4月12日,李林通村召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民主推荐会,胡基忠默许其女婿李广东将本村7名党员带离小城子乡,致使8名党员未能参加会议,干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造成不良影响。胡基忠受到撤销村党总支部书记职务处分,李广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政府主任科员、驻村换届工作组组长孙仕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乡党委书记韩立凯被诫勉谈话。

安图县二道白河镇宝马村党支部副书记孙安国为他人拉票,破坏选举秩序问题。2016年3月至4月,孙安国在宝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为帮助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王某当选,采取向部分村民打招呼、赠送米面、承诺办理征地后期安置保障金等方式进行拉票。因破坏选举秩序,孙安国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郜家村村民姜晓庆、郭少华采取威胁、贿赂手段拉票,破坏选举秩序问题。2016年3月28日左右,姜晓庆为当选村委会主任,委托郭少华为自己拉票贿选。郭少华在给村民李某200元遭到拒绝后,又以姜晓庆当选后将取消其母亲低保资格相威胁。姜晓庆还出资6300元委托郭少华分别发给12名村民,并按每张选票100元发给其他村民。因破坏选举秩序,姜晓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郭少华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吉林省纪委在通报中指出,以上4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坚决查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吉林 换届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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