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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供需匹配的养老服务体系 夯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基础

——全国政协“努力推进养老服务”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10月17日 14:34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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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以统一分级标准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规范发展

长期护理保险主要应对人们由于衰老而产生的失能风险、分担因失能而产生的护理费用负担。目前,我国在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统一的失能水平鉴定标准和鉴定工具;二是机构养老护理服务分级划分依据、划分标准不统一,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空白;三是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护理分级标准不同;四是失能等级、护理分级尚没有与保险机制有效衔接、不能挂钩联动。对此,建议:

一、 尽快制订全国统一的、与不同失能水平相对应的护理服务分级标准。建议统一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量表》进行评估,划分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的失能等级,并分别按照重度、中度和轻度失能程度所对应的护理服务时长,结合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制订服务标准。

二、 建立统一的老年失能评估机制和评估体系,包括独立的专业评估机构和评估标准。借鉴国际经验,评估机构应由社会组织或者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由政府相关部门签约合作,以保证失能评估的公正、公平与客观。

三、 建立失能等级、护理分级与保险机制有效衔接、挂钩联动的机制。比如,经过专业评估达到轻度、中度、重度失能的65周岁以上老人,可以分别享受500元/月、1000元/月、1500元/月的护理服务,服务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承担。

四、 政府对护理服务机构、护工提供适度财政补贴。财政补贴应由如今“补砖头”、“补机构”、“补床位”转向“补人头”、补护工、补护理服务机构,对轻度、中度和重度失能老人的护理人员或服务机构进行补贴,缓解目前的养老床位高空置率与床位需求不足并存的结构性矛盾,采取实物支付,向居家护理倾斜。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 双周协商座谈会 养老服务体系 人口老龄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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