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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最严”的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

陕西省政协就“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进行月度协商

2016年10月25日 09:51 | 作者:路强 顾书亮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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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西安10月25日电(记者 路强 顾书亮)“今年1月至9月,陕西省共发生食品安全事件23起,其中10起与学校食品安全有关……校园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不容忽视。”10月17日,陕西省政协就“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进行月度协商座谈。与会委员、专家学者、市级政协和县级政府代表与省综治办、食安办、教育厅、公安厅、卫计委、食药监局等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互动交流。

为确保本次月度协商座谈会的成效,今年6月以来,由省政协副主席冯月菊带队,省政协医药卫生体育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先后赴西安、铜川、延安、汉中的9个县(区)20余所中小学和基层食药监管机构进行实地察看,6次召开调研座谈会,与政府职能部门、餐饮从业人员、在校师生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商讨对策。通过调研,委员们达成共识,要“加快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探索学校食堂运行管理新机制;打造‘无缝监管’新常态;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社会共治新格局。”

“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构筑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委员们和专家、学者再次围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发出呼吁。

“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和行之有效的二维码食品追溯制度,尽量减少不安全食品进入市场的机率。”汉中市政协副主席王晓亚建议,同时要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条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以提升食品安全监测部门的监测水平。

山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冯有铭提出,要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执行“失职追责”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县政府与相关部门、科教局与学校、学校与工作人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全程覆盖。”

“让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管和监督在‘阳光下运行’。”省政协委员、省食药监局食用农产品监管处处长张红晨建议,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构,直接参与学校食堂管理和监督,参与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招标采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学校整改、学校食堂的等级评定和学校、校长年度考核的综合评议。

“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省政协委员王新发认为,应该坚定“校园餐饮走社会化保障”,把学校从繁杂的后勤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教书育人”的工作,选择有实力的社会餐饮公司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省政协常委姜波提出,学校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校内、学校周边的餐饮店、摊点进行整体规划、管理,对于无证、流动的小商贩应予坚决取缔,从而保证校园食品安全。

“作为教育部门,最操心的是学生安全,其中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又是重中之重。”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回应到:“委员们的建议准确客观,对我们开展具体工作很有启发,下一步我们也将结合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要求,切实为校园食品安全撑起保护伞。”发言结束,他起身鞠躬向委员们表示感谢。

针对委员们提到的“小饭桌”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省食药监局局长胡小平透露,“《陕西省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正在修订,新修订的《办法》将以控制食品风险为目的,引导‘小饭桌’从‘隐身’走向‘公开’,督促“小饭桌”经营者在所在辖区备案登记,并公示相关信息建立诚信档案。”

陕西省政协主席韩勇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强调,学校食品安全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严抓严管,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时刻绷紧学校食品安全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

编辑:薛鑫

关键词:陕西省政协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 月度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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