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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村水污染治理 确保农民饮水安全

2016年10月26日 14:02 | 来源:农工党河北省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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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是严重缺水省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占全国的1/7。与水资源紧张并存的还有水污染:河流污染问题突出,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中度污染,全省8540公里有水河流,Ⅳ—Ⅴ类占15%,劣Ⅴ类占40.4%;浅层地下水污染程度上升,2/3的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不能直接饮用。省环保厅最新公布的7月份水质报告显示:当月监测的132个国、省控河流断面中,Ⅳ—Ⅴ类19.7%,劣V类水质占32.6%,总体水质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水质状况呈中度污染;当月监测的33个省界断面,Ⅳ—Ⅴ类水质占15.1%,劣V类水质占57.6%,总体水质比去年同期、上月均有所下降。这说明我省水污染问题相当严重,水资源保护利用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之一。

相比城市,广大农村因为河流覆盖更广,保护意识更淡,社会关注更少,加之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下重城市、轻农村的思维普遍存在,农村水污染问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历史欠账多,资金投入不足、专业人员不足、供水设施不足,水污染问题也更加严重。这些年农民朋友感触最深的就是河水变脏了,鱼虾不见了,下河戏水只能留在记忆里。被污染的水渗透进地下,蒸发进空气,吸收进作物、饮用进人体,都会给广大农民的健康带来巨大危害。2014年,同济大学环境与工程学院的陶涛教授和信昆仑副教授在《自然》杂志发表了《公共卫生:中国饮用水的可持续发展计划》一文,指出每年有1.9亿中国人因水污染致病,6万人因水污染引发的疾病(如肝脏和胃肠道癌症)死亡。我省缺乏农村水污染致病相关统计,但从水污染范围和程度看,数据肯定也是相当惊人的。

只有全民健康,才有全民小康。如果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农村水污染得不到根治,农村饮水安全得不到有力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无从谈起。去年来,国务院出台了“水十条”,我省于今年初出台了“水五十条”,9月份又出台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被动局面正在扭转。为切实做好农村水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监测,以信息公开传导农村水污染治理压力。大气污染工作能够有力展开,信息公开发挥着重要作用。每天对外空气质量指数,每月通报空气质量排名,增强了全社会对大气污染的关注度,也有效传导了防治工作的压力。目前,省环保厅也在做水质监测工作,并每月在官网发布。但一来监测面窄,二来受众有限,没有很好起到提高认识、凝聚共识的作用。建议在全省范围有水河流全面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每天通过电视、报纸、官网、官微、手机客户端发布水质监测指数排名,引导全社会像重视大气污染一样重视水污染,鞭策有关部门像对待大气污染一样对待水污染特别是农村水污染,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水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投入,拿出治理大气污染的力度治理农村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中,政府和企业拿出了大量资金开展工作,全省大气质量因而得到持续改善。农村水污染面广、量大、问题复杂、任务繁重,大量资金投入是治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我省水污染工作要迅速取得成效,必须把水污染治理作为同发展教育、卫生一样重要的公共服务,强力扭转重城市、轻农村的惯性思维,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把资金的大部分投放农村。建议积极向国家申请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同时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长期投入机制,每年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农村集中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农村水污染治理、农民饮用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资金使用效益要最大化,既不能挪作他用,也不能用于树立“典型”,打造供领导参观的“盆景”。

三是综合治理,全面清除导致农村水污染的病因。农村水污染成因复杂,河流两岸工业企业、养殖业超标排放,农村生活垃圾、病死畜禽乱倒乱扔,化肥、农药过度使用等等,都会造成水体污染,治理工作要综合施策、系统防治。建议在全省农村开展全面排查,河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无论是工业企业还是养殖业,不具备环评手续、不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一律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关停取缔。农村生活垃圾要由县乡村分级负责,集中收储、集中清运、集中处理,坚决杜绝乱扔乱倒行为。村民家的垃圾筐、村里的垃圾桶、乡里的垃圾车、县里的垃圾处理场要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出资尽快配置到位。同时,为防止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建议加强农民科学用药施肥的培训,提高使用效率。

四是落实责任,形成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对农村水污染问题,环保部门管、水利水务部门管、省市县各级都管,但“多龙治水”、部门职责交叉问题十分明显。农村水污染治理要取得预期成效,就必须明确责任,鉴于水污染属于环境治理范畴,环保部门应牵头负责、承担行业责任,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方式,推动市县政府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水利水务、农牧、公安等部门应积极配合,承担相应责任;各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水污染治理工作。工作不力的,目标完不成的,发生严重污染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绝不姑息。

五是强化执法,让造成农村水污染的主体付出代价。加强执法监管是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水污染治理中,建议环保部门联合公安部门经常性组织水污染执法检查,对无证运营、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重涉水环境污染案件应公开宣判,严惩重罚,以儆效尤。在惩处违法行为责任人的同时,应提请上级党委政府对当地政府部门直接负责人、主管负责人进行追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还可以通过环保举报热线、微信举报平台等方式广泛收集线索,对查实的水污染行为,将罚没资金按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以调动全社会共同防治、共同监督水污染的积极性。(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农工党唐山市委会主委 高瑞华)

编辑:韩静

关键词:农工党 河北省委 农村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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