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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供暖是否提前 本周再次会商

2016年11月01日 15:00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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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的京城迎来了下半年以来最冷的一天。记者了解到,本周将召开第二次气象会商,对11月7日前后出现的一股冷空气进行研判,确定是否提前供暖。同时,全市1300余家供热单位已经准备就绪,随时可以点火,部分学校、幼儿园、医院已开始进行供暖。

三次会商 预判气温

上周五,本市进行了第一次天气会商。预计从11月1日到11月15日之间,北京平原地区将有三次冷空气活动,分别出现在10月31日-11月1日、11月7日和11月13日前后。

市供热办负责人说,每一次会商都是阶段性的预判,因此供暖前要会商三次。第一次会商看的是一个气温走势的大趋势,主要看冷空气预计到来的时间;第二次和第三次会商将着重对每一股冷空气持续时间以及对温度的具体影响进行研判。因此,第二次天气会商会进一步分析和判断冷空气影响,如果7日的冷空气仍没造成连续5天持续低温,那么相关部门还将在10日进行第三次会商。据透露,第二次天气会商暂定于本周四举行。

“根据目前预测,这个期间出现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的情况比较小。”市供热办负责人告诉记者。

看天供热 有规可循

“气温都跌破零摄氏度了,为什么还不提前供热?”31日,许多网友抱怨。

在本市,什么条件下提前供热,是有法律法规可循的。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政府可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时间。根据《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当气象预测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启动供暖;预测3月15日之后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延长供暖;除室外平均气温影响因素外,遇强降雪等可能对居民生活保暖产生重要影响的天气时,也可对居民用户提前启动供暖或延长供暖。临时调整供暖期的时间范围是:不早于11月1日,结束供暖时间不迟于3月31日。

基于以上的规定,每年供热开始前,供热主管部门同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将与气象局进行气象会商,实施“看天供热”。如果达到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的情况,将报请市政府申请提前供暖。从近年的采暖季来看,只有2012年至2013年的采暖季受强冷空气影响,曾经提前7天供热。

之所以严格实施“看天供热”,还有一个客观原因是供热成本逐年升高。目前,全市总的供热面积超过8.1亿平方米,其中居民供热面积达到5.7亿平方米以上。而近年来本市不断加大清洁能源改造,越来越多的供热面积来自天然气锅炉。从上一个采暖季来看,每天本市使用的天然气平均接近1亿立方米。“秋冬之交气温起伏大,提前供暖意味着更多的财政支出,所以都会很慎重。”相关专家表示。

照顾老幼 供暖提前

31日上午,尽管屋外寒风凛冽,但东城区崇文第三幼儿园的教室里已经温暖如春,小朋友们正在开心地做剪纸手工。据幼儿园园长袁春芬介绍,该园从上周五就已经开始供暖,“我们是自采暖用户,怕小朋友冻着就提前烧锅炉了。”

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医院、敬老院、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可提前供热,其他有特殊需求的单位要求提前供热,须与供热单位协商并支付额外的热费。目前,本市市政热网已经开始加压升温,可以满足部分单位提前供热要求。记者从相关供热单位了解到,目前,一些医院、学校已经开始供热,其他有特殊需求的单位也将陆续供热。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截至31日,全市1300多家供暖单位已完成供暖前的最后准备,从11月1日开始具备供暖条件。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惯例,如果11月15日按时供暖,从11月7日开始,大部分供热单位将陆续点火试运行,目的是在供暖日到来前提前预热热力管网和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供热问题。从11月15日零时开始,全市供热单位将按照室温18℃的标准开始供热。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供热 供暖 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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