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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省将改进快递车辆管理 多地试点为三轮车上户

2016年11月14日 10:14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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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相关文件中也说明,对于符合有关规定从事快递收投业务的车辆,统一颁发专用标识和通行证,给予快递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政策。

但相关规定仍模糊。业内专家表示,目前,没有可参考的统一快递三轮车国家标准,各地也只能等待标准出台后,配套落地政策。


多地试点为三轮车上户2

多地试点为三轮车上户


广州市则有望立法保障快递三路车通行条件。目前,《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已进行第二次审议。二审稿对快递行业给予特殊待遇,二审稿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但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在规定区域内从事社区配送服务。

邵忠林认为,规定可能仍需与国家标准衔接。目前,国家标准仍未出台,广州市可能通过立法提前规划。


■ 背景

18省份明确将改进快递车辆管理

2015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改进快递车辆管理。各地要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识,对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便利。并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

随后,各省份人民政府纷纷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根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15年10月后,包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共18省份出台快递业落实衔接政策,并明确改进快递车辆管理。例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规范快递车辆管理。并支持快递企业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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