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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通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2016年11月14日 14:02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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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日前,海南省纪委、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近期查处的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这8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 文昌市人大经济工委原主任符永年等人骗取青苗赔偿款问题。2010年3月至2015年11月,符永年在某项目指挥部征地工作组工作期间,伙同该工作组组员郭小龙等人,通过制作虚假青苗补偿表骗取青苗赔偿款,二人从中各分得11万元和18万元。2016年6月,符永年、郭小龙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三亚市天涯区塔岭村委会大村小组非法转让国有林地问题。2014年4月,塔岭村党总支部原书记符小明,原副书记、村委会主任胡海,村委会原委员兼报账员黎春坚等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将位于塔岭村委会大村的109.6亩国有林地(天然林为主),以土地承包方式非法转让给三亚某投资有限公司。符小明、黎春坚从该公司支付给村民的548万元青苗补偿款中分别获取20万元和100万元。2016年7月,符小明、胡海、黎春坚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东方市八所镇福久村党支部原书记曾定文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福久村党支部原书记曾定文为了骗取政府征地补偿款,利用配合政府征地工作的便利,让工作人员将属于村集体的1.5亩林地登记确认给村民唐某某(该地上的小叶桉树为唐某某种植)。2013年9月,唐某某收到该林地的土地补偿款12.186万元后转给曾定文。2016年7月,曾定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已收缴国库。

4. 昌江县石碌镇尖岭新村小组原组长陈成春等人侵占他人征地补偿款问题。2005年,陈成春和时任尖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理经,村委会委员、文书陈昌亮,尖岭新村小组副组长陈怕忠、陈世忠,在征地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冒领手段,侵占尖岭新村陈某某等三户村民的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偿款5.3531万元。其中,陈成春分得2.03万元,陈理经、陈昌亮、陈怕忠、陈世忠各分得6600元,其余用于吃饭、娱乐等开支。2016年8月,陈成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陈理经、陈昌亮、陈怕忠、陈世忠4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村民。

5. 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红旗村党支部大万村党小组组长丁才福等人骗取土地补偿款和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2014年1月,丁才福在村民小组会议上,提议以虚增多报的方式骗取了土地补偿款15.3万元,用于抵偿村里维修桥梁、安装路灯等公共基础设施材料款以及其它村务开支,村民代表苏运佩对此同意。此外,丁才福、苏运佩在村民小组讨论时,同意将10万元集体资金存入丁才福个人账户,之后丁才福虽将该笔钱转回大万村集体账户,但未将209.61元利息存入村集体账户。2016年6月,丁才福、苏运佩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才福所得利息已予以退还。

6. 临高县临城镇邦浪村委会违规收取征地补偿费赞助款、挪用征地补偿款问题。2012年,王忠喜当选邦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后,主持会议决定向所辖村民小组收取2%的征地补偿费作为赞助款,用于村务开支。时任文书、报账员陈家光负责收取,共收取赞助款51.4万元。2014年2月,王忠喜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从该村获得的土地补偿款中挪用8.1652万元支付村委会餐费等其他非生产性村务开支。时任副书记兼文书陈家光具体经办。2016年8月,王忠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陈家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三亚市天涯区文门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周人斌等人骗取征地误工补助费和财政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周人斌伙同文门村党支部原委员、文书兼报账员周熙敏,通过伪造和虚增金额、虚列人员,报销骗取征地误工补助费和财政资金,分别将其中的9.912万元、22.973万元据为已有。2016年8月,周人斌、周熙敏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周人斌违纪所得9.912万元已收缴国库。

8. 澄迈县永发镇儒林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巨忠骗取征地误工补助费和财政资金问题。2013年1月至2月,王巨忠在协助政府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制作虚假《征地误工补贴费报销表》,多次报销金额共计22.26万元,并将其中3.63万元占为己有,其余用于村务开支及发放给村民代表。2016年5月,王巨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个人所得违纪款已收缴国库。

通报要求,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绝不留情、重拳出击。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牛鼻子”,层层夯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压力传导到县乡,把责任压到基层,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召开的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洁建设现场会的工作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着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积小胜为大胜,让农村基层在保护好自然生态的绿水青山的同时,实现政治生态上的绿水青山。(海南省纪委)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征地 群众 处分 侵害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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