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会议 会议

让“动力之源”更强劲

全国地方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在京举行

2016年11月28日 09:47 | 作者:王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11月2日,全国地方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在京举行。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孟学农及部分副主任出席了会议。孟学农主持了上午的会议,并就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推动社法委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驻会副主任吕忠梅系统总结了近两年来全国政协社法委的工作和体会,提出了明年工作的思路和重点。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政协社法委及办公室的负责同志畅所欲言,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更好发展建言献策。

“社法委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社会和法治既是公众热点、也是矛盾焦点、更是改革难点,既包括民生民愿民权等具体问题,也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问题。”吕忠梅在座谈会上表示。

吕忠梅认为,社法委的主要工作是广泛联系委员,组织调查研究和协商议政。社法委应注重在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职能成果转化,提高专委会工作的实效。

去年,全国政协专门修订了“专门委员会通则”,就加强专委会组织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推动专委会工作更加活跃、有序、深入开展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全国政协社法委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经过探索创新,全国政协社法委为委员提供了广阔的议政舞台。据介绍,2016年,全国政协社法委承办了一次专题协商会、四次双周协商座谈会,而且多有涉及民生议题。民生之重,可见一斑。

“围绕民生问题,深入群众之中,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中选题,是做好专委会工作的重要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社法委认为。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社法委选择“在工业园区建立职工之家,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专题,提出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经费等6条具体意见,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采纳。

民主监督是社法委工作的重点,但也是难点。监督形式少、监督效果不佳等问题普遍存在。作为与法治领域紧密相关的社法委,考虑更多的是监督什么内容和怎样发挥作用。与会者在思想交流与碰撞中产生了共识:以责任心为统领,让行动先发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协在领导和组织全国政协委员开展民主监督过程中,做了许多有意义的探索。比如在民主监督中注重问题导向,注重监督实效。

成立法治建设民主监督组是北京市政协社法委介绍的经验,也是地方政协最具特色一项探索。2015年3月,北京市政协社法委在法律工作小组的基础上,吸纳了部分委员和关心首都法治建设的委员组建了法治建设民主监督组。

一年多来,北京市政协社法委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开展了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并不断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工作的权威性得到了日益显现。今年以来,民主监督组在“关于北京市司法机关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的提案”办理议题中,督促盯办,实现了北京市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高达92.45%,并借此形成了倒逼机制,统一实施标准,健全了工作机制,提升了司法能力。

在这次工作座谈会上,记者了解到,各地普遍建立制定和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度机制。地方政协不仅注重在制定协商计划上形成制度,在丰富协商形式、提高协商能力、促进协商成果转化等方面也做到有规可循。

各地政协在提高协商调研实效上也进行了探索和形式上创新,武汉通过“每年一个主题、五年一个系列”,确保协商调研的连续性;江西通过常规调研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创新调研形式;吉林、厦门等地把协商议政会开到了社区、开到了现场等等。

“各地政协所反映的好经验、好做法,涉及社法委工作各个方面,广泛、丰富,不少可推广、可复制,值得学习借鉴。”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季允石表示。

编辑:薛鑫

关键词:政协 孟学农 工作 社法委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