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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营改增”让纳税人受益多

2016年12月05日 16:02 |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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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你在重庆乘坐轻轨、地铁,每一元钱票款中,有3分钱是用来缴税的。按照当时的税制,交通运输行业营业税税率为3%。

包括轨道交通在内的整个交通运输业,在生产资料购进、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环节,都已纳税。行业的计税依据是营业收入,并非新增产值。换言之,重复征税客观存在。

重复征税带来高税负,导致我市轨道交通建设投入越多、亏损越大。怎么办?“营改增”让这一难题得以破解。

企业负担轻了

按照规划,到2020年,我市将建成超400公里的轨道交通线网,日均客运量将达600万乘次。轨道交通运营票款收入,是筹措轨道建设资金的重要途径。如果税率过高,必将影响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度。

2013年前7个月,重庆轨道交通票款收入4.75亿元,共缴纳营业税1426万元。该年8月,我市轨道交通纳入营改增试点。该年8月-12月,票款收入6.13亿元,应缴纳增值税6710万元,但取得进项税额1.84亿元。抵扣后不仅没有税款产生,还有近1.17亿元的留抵税款(可用于抵扣税款)。

重庆轨道交通集团计财部部长朱巧云介绍,“营改增”试点近4年时间,轨道集团税负减少1.3亿以上,这还不包括18亿的留抵税款。

和轨道交通集团一样从“营改增”中受益的,还有乡村基。近年来,餐饮业利润越来越薄,乡村基面临较大压力。营改增后,公司采购材料物资、水电气费、租赁等均可实现抵扣,有效地减少了重复纳税。今年5月至8月,乡村基减税额达1120.78万元,这相当于乡村基2015年利润的1/5。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轨道 重庆 营改增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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