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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北京倡议

2016年12月06日 08:34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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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4日至5日,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向研讨会致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刘奇葆出席研讨会并致辞。研讨会由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举办,来自世界40多个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的150余位代表出席了会议并积极参与讨论。

与会人士表示,30年前联合国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对促进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与会人士高度评价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保障本国人民发展权利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肯定中国对推动落实《发展权利宣言》以及千年发展目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与会人士认为,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今天世界的很多问题,都是由于发展不足引起的。无论是贫困、难民危机,还是战乱冲突、恐怖主义、极端主义,都能从发展落后上找到根源,也都要通过发展寻求根本解决之道。当前,南北发展差距仍然十分严重,国际社会应将消除贫困和饥饿等作为首要任务,致力于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携手推动可持续发展。

与会人士围绕“共享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讨论,并提出如下倡议:

——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发展权利是一项普遍、不可剥夺的人权。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充分的发展权利,使每个人的尊严得到尊重,使每个人都得到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当前,人类社会发展正处在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充分保障各国人民的发展权利,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任重道远。

——发展权利是一项综合性的基本人权,贯穿于其他各项具体人权之中。发展权利的保障,既表现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权利的实现之中,又表现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获得之中。国际社会应对促进和保护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予以同等重视。

——发展权利既是个人人权又是集体人权,所有人单独地和集体地都享有发展权利以追求更全面的发展。各国政府有义务不断改善全体人民和所有个人的发展条件,让每个人都能更有尊严地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

——可持续发展是发展权利的应有之义,国家、社会和个人都应承担可持续发展的义务和责任。实现和保障发展权利,需要遵循平衡性、可持续性的发展思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各国应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消费、生产,科学管理地球的自然资源,走可持续的、有复原力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

——发展权利应为各国人民共有共享,各国有义务在确保发展和消除发展的障碍方面相互合作。发展权利的实现既需要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情制定符合本国实际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也需要国际社会坚持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共同发展理念,加强发展合作,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支持,着力促进包容性发展,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本报北京12月5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6年12月06日 03 版)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北京 发展权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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