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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深耕“精准立法促进社会文明”纪实

2016年12月13日 13:50 | 作者:周福志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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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连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关于法治和德治的精辟阐述,在民革中央调研部干部中引发热议。

作为以社会法制为参政议政重点之一的参政党,今年以来,民革中央围绕“精准立法促进社会文明”议题,横跨12个省份,展开深入调研。调研成果获得了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及中共中央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全国人大法工委的上门办理。相关调研和话题,也在社会上引发多方关注和热议。截至发稿时,以“民革”“精准立法”“社会文明”为联合关键词在百度进行搜索,已有约1.2万条记录。

背景:中国的社会文明怎么了

中国是五千年文明古国,素来被称为礼仪之邦。但令许多国人不解的是,正是这个高度重视文明和礼仪的国度,近年来却常常被贴上“不文明”“低素质”的标签。“除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传统习俗、城乡差异等多方面因素外,行为规范刚性缺失、立法不够精准,也是社会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民革中央调研组给出了这样的基本判断。

有种观点认为:“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是否该为“文明”立法,历来颇有争议。对社会不文明行为,过去除了道德谴责外,别无他法。但负面结果是,不文明行为没有刚性束缚,很容易信马由缰。

2013年3月,深圳颁布实施了我国首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公共场所插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通过立法惩处。2015年初,深圳第四次夺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不少人认为深圳的文明建设,法治手段功不可没。

国际上也普遍认为,新加坡、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文明程度较高,得益于其较高的法治水平。

通过法治方式促进社会文明,这一方向在我国是否可行?地方立法在促进社会文明方面如何发挥更大作用?现有部分城市有关文明的立法有何经验得失?……

民革中央认为,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显著,以法治方式促进社会文明同样大有可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百姓也非常关切。在这一背景下,民革中央正式启动了“精准立法促进社会文明”调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论述,也更加坚定了民革中央围绕这一议题深入调查研究、力争做精准立法促进社会文明的倡导者、推动者、维护者的决心和信念。

过程:深入十余省份,调研报告获重要批示

“感谢前来,辛苦大家了。”每次座谈前,万鄂湘都与参会者一一握手。万鄂湘介绍了民革中央开展调研的背景、内容、目的后,特别强调:“请大家发言直奔主题,书面资料可提交给调研组,现场多谈问题困惑,多提意见建议。”

这是今年10月,民革中央“精准立法促进社会文明”调研组在湖北、河南调研的场景,也是调研组每到一处务实调研的常态。

记者发现,围绕“精准立法促进社会文明”,民革中央的调研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选题提出到今年9月,调研组先后赴陕西、山西、四川、上海、吉林等地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提交的《关于精准立法促进社会文明的建议》,得到四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重要批示。从10月开始,为落实批示精神,民革中央又先后赶赴湖北、河南、安徽、山东、湖南、江西、福建等地,进行第二阶段调研。

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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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革中央 文明 立法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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