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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根据巡视组移交线索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

2016年12月27日 15:09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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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党建不够强,基层党建存在虚化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把抓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经常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重视加强机关党委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委增设群团工作部,并相应增加人员编制。认真研究党务干部交流轮岗事宜。进一步加强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岗位适应能力。印发《财政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从思想政治建设、党内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建设等4个方面设置考核模块,全面考核部内各单位党建工作成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自查自改,进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专项治理,严格执行集体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6方面制度,推动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学习教育严格、规范、深入开展。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加快建设“财政部党建工作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党员接转程序、去向、回执情况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

(四)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专项整治不到位,存在‘带病提拔’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健全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印发《财政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内部控制办法》,明确将交流任职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等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资格审查的重点,要求对关键岗位、高风险岗位以及其他需重点交流的干部开展交流轮岗。2016年8月以来,对部分司处级干部进行跨司局(单位)交流轮岗。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防“带病提拔”。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结合巡视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干部管理、组织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制定财政部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选人用人监督和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前移监督关口,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改进干部考察工作,深入了解干部日常品行和表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凡提四必”规定,强化任前把关。

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严格控制各单位编制,积极研究和妥善解决混编问题。清理超职数配备情况,取消不规范职务名称。

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切实抓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一致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组织开展强化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治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理,分管党组同志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优化因私出国(境)审批事项及流程,加强证件集中保管,进一步规范审批管理。

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组织开展干部档案管理专项治理,对干部档案查遗补缺,完善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并对有关干部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核实认定。

(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不够,存在‘灯下黑’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大力整治不正之风。认真查找分析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的原因,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挺纪在前,切实用严的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坚持对腐败零容忍,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于不知止、不收手、不知敬畏的干部,依据党章党规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对王保安秘书韩晓亮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以其为反面教材,在部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印发《财政部财务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部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结合内审和巡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财务检查。对有的下属单位出书收入和接受地方政府奖励事项进一步予以规范,并从制度层面与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六)关于“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挥驻部纪检组派的权威和“探头”作用,严格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分别于8月18日和10月31日两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向部内各单位发放《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要求各单位组织集中学习,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加强机关纪委工作力量,增强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增加机关纪委办公室人员编制。举办全国财政系统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试行)》,对有关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并结合案例通报,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关口前移,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碰底线及时纠正,把反“四风”紧紧扭住、抓住不放,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八)关于“简政放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梳理分析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和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方案。逐步规范竞争性领域专项。着力解决“大项套小项”等问题。能采取因素法的尽量采取因素法分配。规范专项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定期评估退出机制,推进预算公开和绩效评价等。

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解决政府采购“重审批、轻监管”问题。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审批审核数量40%左右。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简化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调剂程序,扩大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自主权。

提高审批审核效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简化优化变更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审核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对符合要求的审批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着力解决“质次价高”等问题。加强源头和结果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完善采购交易规则,修订有关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深化批量集中采购改革,推动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有关工作。

坚持公开透明和“放管服”相结合,着力解决“专家和代理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设立“案例解读”专栏,首批精选10个案例予以公开。健全监管制度,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监管。建立健全协调监管机制,更好地发挥部门监管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做好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的衔接,开展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工作。

(九)关于“对财政权力监督制约不力,存在廉政风险”、“权力运行不透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健全内部制衡机制。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紧盯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内控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高风险业务防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建立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财政执法检查体系,规范执法检查,推进依法行政。

压缩审批自由裁量权。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提高预算分配和资金安排的透明度。组织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进行全面清查,相应完善11个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分配标准、规范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权。调整优化审批流程,研究扩充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服务大厅作用。

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有关规定,加快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印发《2017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方案和规范》,制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加快预决算公开平台建设,搭建完成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并投入使用,同时督促地方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加快建立预算公开统一平台。推进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对2016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公开情况逐项排查,及时补充并细化预算公开信息,除涉密信息外,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分配结果全部在平台公开。研究建立促进地方预算公开的长效机制,对地方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地方整改存在的问题。将地方预算公开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激励地方主动做好公开工作。推动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地方预算公开监督体系,推行地方预算公开问题通报制度。在部门户网站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以及我部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办事指南等,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的公开。

着力抓好金财工程建设。着力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升级改造应用支撑平台,制定《基于应用支撑平台服务总线接口规范》,推进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横向联动。建设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平台,推动信息系统与业务需求融合。扎实推进财政核心业务的协同,整合集成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贯通预算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支撑中央部门、预算单位和财政部内相关司局在线协同工作。积极推进金财工程竣工验收。督导各省市加快开展地方金财工程验收。

(十)关于“权责不对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权责管理制度。修订《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细化行政审批事项各环节职权,明确岗位责任,增加有关审批责任追究内容。梳理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启动《财政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研究起草工作,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财政行政审批制度体系。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调研。

建立健全财经管理法规中有关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监管制度,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实现“审批到哪里,监督问责到哪里”。加快推进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收回违规资金、处理相关责任人员,进一步规范彩票市场秩序。对新能源汽车骗补问题进行了严厉查处,收回预拨骗补企业的补贴资金并罚款。

(十一)对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部党组支持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五种方式”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查结问题线索中涉及的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四种形态”作出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

三、 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财政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下一步,部党组将抓住中央巡视及整改的有利契机,乘势而为,迎难而上,紧紧扭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中央交上满意的答卷。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坚持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中央的精神融会贯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更好地服务中央工作大局。

(二)牢记管党治党责任,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部党组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同志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等部署和要求,着眼全局,勇于担当,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支持其他领域改革,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抓好财政改革发展的实绩践行党的基本路线,勇于面对财政改革发展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健全化解各类财政风险的体制机制,深入推动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打造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机制,防止“带病提拔”。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懂专业、善治理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五)建立健全权责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突出对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按照既规范又加强的思路,研究改进财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部党组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带领财政部全体党员干部,以巡视整改为新起点,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8552795;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邮编100820;电子邮箱xunshizg@mof.gov.cn。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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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整改 工作 中央 加强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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