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书画·现场>讯息讯息

广场大的宣纸 扫帚般的毛笔:书坛何以多书妖

2017年01月05日 17:28 | 作者:薛元明 | 来源:艺术国际
分享到: 

突然想到“书妖”这一名词,是因为无意中瞥见了一部翻拍多次的武侠剧。文武并列,自然产生联想。武侠剧越翻拍越差,已毫无悬念。最要命的是,武术被神化、异化为“妖术”,根本不需要演员的表演功力和技巧,拼的是电子特技,拳脚相搏、飞檐走壁已属老土,一掌击出必定有惊涛骇浪,甚至喷火冒烟、腾云驾雾。哈哈大笑之后,内心不禁涌出一股悲凉。堂堂国粹之一的中华武术,竟然在娱乐化浪潮中沦为饭后笑料。不独于此,武侠剧本身的情节也走入了死胡同,关注的不是武术、武德本身,而是狗血剧情,争夺掌门之位,同室操戈,同门相戮,不讲情义和道义,争夺武功秘籍,传世之宝,天下第一的名号,不择手段……一句话,俗到极点,没有最俗,只有更俗。


ce6f0c9ea2bf828aa2b1cbce863d0141


其实不仅仅是武侠剧对武术存在亵渎。若将上述情节置换成书法圈的场景,会发现非常近似。书坛如今似乎只剩下展览、获奖、入书协,争夺职位,卖字赚钱,书写本身的乐趣荡然无存。一如武侠剧中将武术异化为妖术,书法如今也只剩下赚钱的做戏和套路,不乏妖术呈现。所以说,眼下一些貌似“大师”的人物,并非书家,而是“书妖”。

谈“书妖”之前,先要提一下“书奴”。书奴和书家之间存在一定的辩证关系。当书奴的目的是为了不当书奴。要当书家,先当书奴,但当了书奴,也不一定成书家。说到书奴,过去有很多谴责和鄙夷的口气,但对照来看,古之书奴,远胜过今日之“书妖”。

“书妖”如何来界定?

言及至此,先要说到目前书法发展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来自内部,即“江湖书法”的出现,原因和现状已有过多次探讨,不再赘述,主要是老干部体和名人、明星大侠游龙体等混合物;二是来自外围,即在所谓的西方思维影响下的前卫派之类,后现代、构成、线条、形式等名词鱼贯而出,让人眼花缭乱。客观地说,其中确有一些思维敏捷的艺术先锋,但更多是不明就里的“跟屁虫”,扯大旗、作虎皮。两者之间存在很大差别,有时还会相互攻击,却有某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前者技法、审美不过关,后者技法和审美过犹不及。前者是不懂书法,后者是自以为非常懂书法。前者号称坚持传统,夸大其词,独创一体,甚至独创一派,其实不着边际,后者宣布坚持创新,另辟蹊径,与世界接轨,走向全球。共同点在于,两者看起来都有笔墨纸砚,类似书法,其实是非书法、反书法,都打着神秘主义的旗号,玄而又玄,忽视基本的书写要素,在超量荷尔蒙的驱使下,行为肆无忌惮,“作品”恶俗不堪。这些“风云人物”都不甘当书奴,却努力成了书妖,岂不悲哉?

界定的标准有二:一是技术异化为妖术,书写中丧失了基本的书写动作、书写工具、书写技法和书写程序。制造广场一般大的宣纸,几百斤重的毛笔,弄得浑身是墨,狂嚎乱吠,制造此类卖点。二是将观点包装为妖言。眼下的非书法和反书法的危害在于,懂得以包装、炒作来抬高身价,冠冕堂皇,振振有词,利于蛊惑。有时会宣称:“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看不懂就不要说”,甚至是“当代已无人有资格来评论我”,等等。听起来高大上,实际上是自欺欺人。真正的艺术需要时间的检验。书家如果有了名气和成就,进入公众视野,就要接受公众评判。至于评判的结果和接受与否,则是另外一回事。妖术和妖言泛滥的结果,必然是妖气腾腾,所以整个书坛被弄得乌烟瘴气,浑浊不堪。

“书妖”的出现,一言难尽。总的来说,就是不甘寂寞、浑水摸鱼。对此也不必过于惊诧和忧虑。现今是商业社会,畸形的事物自然多。俗语说,无利不起早,只不过是借助书法之名罢了。需要关注但不必过度关注,只管做正事、树正气。正气多了,妖气自然逃遁。从更长的时间来看,只会自生自灭。

但凡做一个真实的书家,对书法要有一种真挚的态度,可玩不可亵。所谓“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对书家自身而言,要知道书家成功率比飞机的失事率还要低,个人能做到什么程度就做到什么程度,不必强求,也无法强求;对接受者和欣赏者来说,从大的方面来说,要有一种正确的史观,进行理性判断,什么样的经典可以进入书法史?从小的方面来说,要依据个人的审美经验来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经典?

当然,“妖”在极少数适度的情况下也不完全是坏事。比如生活中将美女小清新称为“小妖”、“妖精”,言其活泼、活力。就书法审美来看,徐三庚、赵之谦的篆书在起收笔上极力做文章,过于花哨,其实就是一种“妖气”,然而宽泛一些来理解,实乃妩媚,媚而不妖,称得上高明的手笔。因为相对于邓石如的原创来说,要想不同于邓的质朴,就需要增加一些小动作,变得相对“时尚化”。这是着意求变的结果。从整个书法史来看,书法创作既有“正”也有“奇”,甚至狂野怪诞,之所以最终被接受,是因为始终没有背弃书法本体立场。在审美底线不断被突破的今天,书写妖魔化无疑是审美俯向低俗的一个缩影。强调审美的界限,需要掌握好尺度,哪怕是媚而不妖、哀而不伤、艳而不俗。书法真正打动人的永远不会是那些外在的噱头,而是字里行间的文化和书写的魅力。这是经典成为经典的核心要素。时间流逝,有些会改变,不得不变,有些则永远不会改变,也无法改变。一如科技发展到今天,人类依然无法挣脱生老病死的魔咒,离不开米面水油。书法中必然有一些关于人的喜怒哀乐的基本情绪,需要技法功力和文化修养的支撑,依然离不开对文化的敬畏。

编辑:陈佳

关键词:广场大的宣纸 扫帚般的毛笔 书坛何以多书妖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