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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陕西省委会为教育热点问题建言

2017年01月10日 09:41 | 作者:禄旭光 张 燕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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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一直关注教育问题的民建陕西省委会宣传部部长方小平获悉这一消息时倍感鼓舞。他深有感慨地说:“这一教育新规的出台,对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特别是对义务教育的良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关注问题:民办教育进军义务教育

“孩子从选幼儿园就开始犯难,别提小学和中学了。”在2016年宣布全省实行13年免费义务教育的陕西,择校难也正成为越来越多家长的共同感受。

我国自1986年7月1日《义务教育法》施行以来,义务教育采取公办为主、民办为辅,走过了近30年的历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一进程中,择校问题始终是义务教育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然而,在民建陕西省委会宣传部部长方小平看来,择校难的背后,有更复杂的问题——民办教育进军义务教育领域,给了人们更多选择的同时,也带来人们在教学质量、学生负担、教育公平等方面的担忧。

方小平的担忧并不是凭空设想,他的根据是民建陕西省委会的相关调研。作为以经济界别为特色的民主党派组织,民建陕西省委会却对教育问题予以了多年关注。早在2009年,省委会就建议,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资源配置长效机制,建立确保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2015年,省委会又建议,把创新教育列入陕西高校教育之中,为着力推动全民创新创业,营造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近些年,义务教育出现的新情况,让民建陕西省委会对这一领域问题关注更多。方小平介绍,在长期调研中,省委会发现名校扩建分校、公民合办、民民合办义务教育的新型办学方式,在有其正面作用的同时,也产生了愈来愈多的弊端:名校越来越强,差校越来越差,名校对优秀教育资源形成垄断;家长为孩子前途被迫择校,择校费逐年增高;为巩固名校地位,学生负担过重等。省委会认为,这些问题,尤其是民办教育进军义务教育领域而无法可依的问题,最终将导致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大打折扣。

建言改革:义务教育需要国家保障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面对部分地区有些走形的教育发展,民建陕西省委会决定,借助参政议政的各类平台,为义务教育的良性发展出一份力。

2015年3月,在民建陕西省委会副主委方光华的直接指导下,方小平向民建陕西省委会提交了《关于义务教育改革的建议》,就义务教育提出“政府包办、加大投入”等建议。民建陕西省委会随后将之作为社情信息,报送给了民建中央和陕西省政协,产生了一些反响。

2016年3月,方小平又征求全国政协委员、民建陕西省委会副主委周新生的意见,对建议予以完善,并请周新生把《关于义务教育改革的建议》作为提案带到全国政协会议上。

针对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民办教育进军义务教育的现象,提案建议,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义务教育由政府包办,民办教育通过合适的方式收归公办。提案认为,政府包办是建立有序竞争办学,减轻学生和家庭负担,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只有由政府包办,才能真正实现校长、教师轮换,打破优秀教育资源的垄断。

针对择校难问题,提案建议,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多学区制,把学生户口所在地、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等都列为义务教育的学区,方便学生上学;废止学区房和非学区房的设置,凡是合法的房产,都应纳入义务教育的学区,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

此外提案还建议,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着力改造老旧校舍,确保教师的待遇水平;同时,废止名校校长推荐上大学的制度,防止因此出现的教育不公现象。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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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建陕西省委会 教育热点问题 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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