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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政协委员开炮:收缴年票没法理依据 追缴的依据又在哪?

2017年01月10日 10:41 | 来源:南都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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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假期前一天,东莞市宣布将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年票制。至此,在东莞收取了11年之久的年票制不复存在。在东莞提起年票,不得不提将东莞市交警以及交通局告上法庭的货车司机蒋明亮。但其实还有一个人也不得不提,她就是东莞市政协委员、民进市委会委员陈丽敏。

年票取消了,但是追缴年票的事情又引发东莞市民热议。以敢言著称的中学老师陈丽敏在2014年以及2016年的东莞两会上两度提交取消年票的提案,那么对于年票的追缴她又有什么看法?谈及当前年票的追缴工作,陈丽敏认为,为了追讨年票欠款再次启用捆绑,明显会增加新的不合理性。

2016年12月30日,元旦假期前一天,东莞对外发布消息称,将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年票制,不再收取2017年及以后的年票费。


东莞政协委员开炮:收缴年票没法理依据 追缴的依据又在哪?


但其实,早在2016年6月29日,陈丽敏在东莞市政协参加一个提案《关于东莞依法取消收取汽车年票的建议》的办理工作会议上,她就拿到了一份由东莞市财政局落款的提案回复,其中就有一个回复内容明确指出:2017年1月1日,东莞将根据广东省的规定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7月8日,陈丽敏按捺不住内心中的喜悦和激动,把这个好消息在网络上发了出来,同时附上会议上的一个复函,随即刷爆朋友圈。

陈丽敏有理由高兴。原来,她先后于2014年和2016年的东莞“两会”上提交了有关取消年票的提案。“年票制遭质疑和反对,主要是有悖公平,不合法不合理,应及时取缔。”昨日,陈丽敏在接受采访时说,东莞实施年票制始于2005年3月,但其收取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从2003年举行年票听证会至今,不断遭到车主的质疑,备受争议。

2014年提案办理会议上,包括司法局、交通局、财政局等7个相关部门出面和提交“取消年票制”的提案人对话,以年票收取已获省发改审批等理据来回应,双方各有说法,最后无法达成协议。在2016年广东省“两会”上,省交通厅首度松口,表态将取消年票制,并向社会公布年票信息。陈丽敏认为东莞年票取消的时机成熟,便在2016年东莞“两会”上再次递交了年票取消的申请,并于2016年6月底得到了回应。

但由于政府部门尚未对外公布,陈丽敏在个人的朋友圈中提前公布了取消年票的信息,这一度让她承受了不少压力。“我理解”。昨日谈及此时,陈丽敏表现的很坦然与平静。“当初看到我提案办理的答复时,的确是心情激动,最终还是没有忍住,提前发布了。”

随着2017年1月1日汽车年票的取消,东莞同时也开启了年票欠费追缴,定了为期4个月(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的年票费集中补缴期,在补缴期内缴清欠费的,免交滞纳金。而对于逾期未交年票的车主,东莞明确表示将由收费部门采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收滞纳金等措施进行全面追缴。

对此,陈丽敏昨日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来看,收缴年票本身就与国务院的相关法规相违背的,收缴年票没有法理依据,那么追缴年票的法理依据又在哪里呢。“我总觉得我们做任何一件事都应该追求它的法理依据,合法的行为才站得住脚。”陈丽敏说,车辆年审捆绑年票这些行为已经被认定为不合理,东莞也适时取消了年飘,如果再用类似捆绑的方式追缴年票,明显会增加新的不合理性。“也希望政府部门妥善解决。”

据了解,陈丽敏在2016年6月底的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也向相关部门抛出了同样的问题,当时与会的财政局代表称要保持公平原则,制定妥善方案,联合交警、公路局、交通局等部门追讨以往欠缴费的车主。“这不是我们东莞一个市的问题,是全省面临的问题,我认为省里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会陆续出台一些措施,来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难题,但所走的每一步都必须要有法理依据。这才能营造一个双赢的局面出来。”陈丽敏说。

编辑:薛鑫

关键词:政协 政协委员 收缴年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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