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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民主监督 提升履职成效

2017年01月11日 17:09 | 作者:沈健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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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广泛的代表性、严密的组织性、相对的独立性、较高的客观性等特点和优势,强化民主监督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协应在理论上深入思考,在思考中积极实践,在实践中创新前进。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保证民主监督的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不断发展的根本保证。长期以来,中共南京市委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加强对民主监督工作的政治领导,确保民主监督工作正确的方向。全市各级党委把支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研究确定政协民主监督的议题,解决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民主监督的支持和保障力度,确保民主监督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党政重视支持、政协主动努力、各方积极配合的民主监督格局得以优化完善。从2015年起,市委常委会每年年初专题听取市政协党组工作汇报,研究确定市政协全年重点工作,其中包括民主监督有关工作内容,并将此列入市委年度重点工作统一部署、检查和考核。2016年,市委在修订的《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市政协依据民主协商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能把接受民主监督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决策机制、减少工作失误、消除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认真倾听来自政协的批评和建议。在知情环节上,切实维护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给市政协委员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政协开展的各种调查咨询活动,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进一步落实党政部门和政协专委会之间对口联系制度;在沟通环节上,市党政有关部门与市政协加强协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形成了工作合力;在反馈环节上,对重要的建议案、提案,领导同志亲自阅批交办,市委有关部门及时将处理情况通过政协反馈给政协参加单位或委员个人。市政协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确定政协重大事项、年度工作要点及民主监督的重要议题等,交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按章程协商通过实施。

编辑: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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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协 人民政协 民主监督 南京市政协 主席 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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