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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16年受理信访举报4761件 处分1178人

2017年02月03日 14:02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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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济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761件(次),同比上升1.3%,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799件,同比上升42.4%,立案1125件,结案1195件,处分1178人,移送司法机关53人。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市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定期检查考核,以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主体责任的压实。市纪委积极落实监督责任,完成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10个县(市)区的129名领导干部专题述廉述责。严把换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市纪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2814人(次);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2016年,全市共实施责任追究28起30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26人、监督责任4人。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紧紧扭住作风问题不放松,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市、县(市)区两级联动,集中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6年,全市共集中组织检查7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6起169人,处分108人、组织处理6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6起69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正风肃纪向基层延伸。市纪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向联系的县(市)区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直接交办问题线索,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县乡。重点督办,限时办结,上下联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6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69件,处分328人,移送司法机关36人,通报曝光40起72人。

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纪律审查各个环节,对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实行线索集体排查制度,按照五种处置方式逐一确定办理意见。坚持抓早抓小,把好纪律防线。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诫勉谈话88人(次),开展谈话函询530人(次)。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3个提名考察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了县(市)区纪委换届考察等工作。召开执纪审查业务交流会、工作务虚会,组织参加各级业务培训63期398人(次),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2016年,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8件,立案处理1人,诫勉谈话5人。(济南市纪委)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纪检监察 受理 处分 责任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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