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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手惩治环境犯罪 破解"两法衔接"瓶颈

2017年02月21日 08:44 | 作者:陈菲 高敬 丁小溪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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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不立、有案难移、以罚代刑……这是环保领域一个老大难问题,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如何破解这一制约生态环境保护的瓶颈问题,促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运行顺畅,引起了有关执法司法部门的高度关注。

为依法有效惩治环境犯罪,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与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这是重点领域“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办法要求三部门加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协作配合,统一法律适用,完善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形成打击环境犯罪的强劲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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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两法衔接”瓶颈问题

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而从环保执法、司法实践现状看,环境犯罪又具有不同于一般刑事犯罪的特点,如案件大多没有特定受害人,线索较难发现;收集固定证据要求高、专业性强;涉及多方利益,存在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等。因此,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办理环境犯罪监督案件和批捕案件中发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案难移、久侦不决等问题比较突出。

“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环保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顺畅的问题。”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说,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鉴定难、移送或者立案标准不统一、证据适用范围不明确、监督信息渠道不畅等多重问题叠加,也加剧了打击环境犯罪的难度,影响了各方保护环境资源合力的发挥。

“如何更好地服务‘五位一体’发展战略,推进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明确要求,迅速与环保部、公安部等单位会商,构建环保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环境犯罪合力。”黄河指出,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工作中的法律监督地位,对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发现线索难、立案监督难、监督处理难”问题,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将起到推动和示范作用。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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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 执法 案件 犯罪 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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