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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游泳馆空白监管下水质存隐忧

2017年02月21日 10:07 | 作者:王卡拉 张秀兰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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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婴幼儿游泳馆无全国统一标准

目前,我国还未出台专门针对婴幼儿游泳馆制定的管理条例,更没有开办婴幼儿游泳馆的相关准入标准,婴幼儿游泳馆的卫生标准、消毒设施、水质要求、池水更换、工作人员相关资质等都是空白。仅有个别地方将婴儿游泳馆纳入了公共场所范畴管理,抑或是专门出台婴儿游泳相关法律进行监管,如山东省2012年就出台《婴幼儿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试行)》,对婴幼儿游泳场所的用水卫生标准、池水更换频率、水温、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及预防传染性疾病传播等方面做了规定。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讲师邓勇指出,很多地方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只对成人游泳馆各项指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婴幼儿游泳场所并无相关执法依据,婴幼儿游泳馆无法颁发卫生许可证,也无法进行日常监管。《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对成人游泳馆机房、循环消毒过滤器、浸脚池、加氯等均有规定,但并未提及婴幼儿游泳馆。不单卫生方面,婴幼儿从业人员资质方面同样缺乏明确的标准。

邓勇建议,卫生等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全国统一标准,既规范行业的有序发展,又使得执法部门有法可依。

只能建议商家监测水质及时换水

“在北京,只有成人游泳池列入了我们的管辖范围,婴儿游泳池的卫生监管仍是空白。”北京市海淀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应急事务处理队队长张嘉生介绍,根据规定,成人游泳馆从进门开始就必须设置红眼病检查岗,进泳池前还要先淋浴,走浸脚池,含氯消毒液的浓度都是有规定的。

“我们也接到过投诉,反映婴儿游泳池水质不清洁等问题。”张嘉生坦言,卫生监督员到现场后也只能提出意见和建议,比如建议商家做一些水质监测、及时换水等,无法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因为无标准可执行。

张嘉生认为,从水质上讲,由于婴幼儿泳池没有循环过滤,因此定期定时换水是必须做到的,但目前没有标准,不好说多久更换才合适。对泳池容器的日常消毒如果做得不到位,也容易引起一些皮肤病的传播。另外,消毒药加入过多,可能会引起皮肤、眼睛的不良反应,成人泳池要求不超过0.3-0.5毫mg/L,但这个标准是否同样适用于婴儿目前尚不得而知。

在成人泳池,从业人员需要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检查证明,不能有肝炎、肺结核、痢疾、传染病、皮肤病等,“其实也应适用于婴幼儿泳池。”张嘉生说。

委员建议规范婴幼儿游泳场所

针对婴幼儿游泳场所监管问题,上海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市委副主委姚俭建今年在上海两会中也提交了相关提案,建议充实和完善《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从经营场所、服务人员、技术力量、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等方面增加对婴幼儿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和管理的规范。

姚俭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绝大多数婴儿游泳馆位于商场、会所,无法适用《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也不在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管之列。操作人员的资质、场地和游泳池规格、水温控制、水质监测、池水更换的操作机制都没有明确规定,暗藏公共卫生隐患。

对此,姚俭建委员建议,对婴幼儿游泳场所要制定科学的行业准入和监管标准。另外还要加大对现有婴幼儿游泳馆的监管力度,明确监管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婴幼儿游泳场所面积、内外环境、水质、空气质量、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还要加强相关专业的培训。同时,姚俭建还建议规范价格收费标准,婴幼儿游泳场馆应与家长签订合同,详细列出游泳馆必须承担的义务,规定出现问题游泳场馆需要承担的责任。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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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婴幼儿 消毒 游泳馆 婴儿 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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