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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用“错峰生产”为污染企业留后路

2017年02月28日 15:02 | 作者:郭元鹏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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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27日在其官方微博通报环保部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情况。督查组对县一级党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走访363个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发现问题140个。其中,衡水市桃城区将早已停产的鸿泰泵业有限公司列入2016年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德州市庆云县经信局制订的应急停限产企业名单中有“僵尸企业”。(2月27日《中国新闻网》)

环境保护部这次的督查,发现了很多问题。具体来说,就是一些地方钻了“错峰生产”的漏洞,将已经倒闭的企业,已经关停的企业,已经僵尸的企业,列入“错峰生产”的名单。这样一来,就可以让那些有污染危害的企业继续生产了。环境保护部的通报,显示出的是他们对于这种现象的不宽容。可是,我们有必须深究“错峰生产”的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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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错峰生产”?顾名思义,道理很简单,就是安排有污染因素的企业错开生产的时间,这样一来确实可以起到减少污染,减少排放的作用。不过,很显然的是,“错峰生产”也留出了漏洞。就像这次检查一样,就发现很多地方利用“错峰生产”的制度漏洞,进行了造假。

北京市怀柔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将数家已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列入停限产企业名单;衡水市桃城区将早已停产的鸿泰泵业有限公司列入2016年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太原市部分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未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德州市庆云县经信局制订的应急停限产企业名单中有“僵尸企业”。固然,这些地方政府的做法是需要谴责的。这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具体呈现。可是,我们更需要追问的是,“错峰生产”何以存在漏洞?

地方政府对财政资金的增长是苦苦留恋的,要不然也就不会搞这样的手段了。将停产的企业,僵尸的企业列入“错峰生产”主要目的是为了给那些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争取“生产时间”,这些企业能够生产了,就会给地方财政“贡献力量”。地方政府是有错的。其实,“错峰生产”也存在错误。“错峰生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环境的污染,但是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就像那些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其不会因为“错峰生产”,而没有了污染,而实现了达标排放。什么时候生产都会有污染,错峰生产还是存在污染的。

对于这样的企业,该允许他们“错峰生产”吗?治理环境要有坚强的决心,达到排放指标就能生产,只要达不到环保的要求,哪怕一年只生产半年,哪怕一年只生产一个月,不也是污染的源头吗?

治理环境污染要有狠心,污染企业就要让其关门大吉,而不是用“错峰生产”留下一条后路。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企业 错峰生产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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