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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亮:共享经济不是共赢经济 无法做到皆大欢喜

2017年03月04日 17:32 | 作者:马亮 | 来源:新华思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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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新型共享经济业态,在中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面临发展中的尴尬与无奈。以发展迅猛的共享单车为例,就屡被人为破坏。无论是上私锁、喷漆、涂改、毁坏,还是拆卸挪用、乱停放、据为己有,凡此种种,都折射出共享经济遭遇的尴尬与无奈。

正如有评论直指共享单车是一面国民素质的“照妖镜”,许多人的自私自利让整个社会蒙羞。但是将此简单归结为国民的“劣根性”,不仅无助于认清问题本质,也不利于根本解决问题。

“忽如一夜春风来”,中国共享经济的突飞猛进远超人们的预期,政府部门完全没有做好准备。与政府运营和有固定停车桩的公共单车相比,共享单车向社会提出了许多挑战。因为是私营企业在运营,一些人胆子大了,并不认为这是公共品,所以敢于据为己有,且并不认为这样做是违法偷窃。共享单车被随意乱停放,让交通管理部门伤透脑筋。

尽管北京等城市尝试划界停车,却依然得不到使用者的切实履行。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对共享单车不买账,因为乱停放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专事租车停车服务的行业受到冲击,他们故意毁坏共享单车,籍此对竞争对手泄愤报复。共享单车也让相关行业的人员面临失业风险,他们会联合抵制这种创新型产业。

共享单车遇到的问题,并非中国独有,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曾经历。只不过在日新月异的中国,共享经济遭遇了更多“成长的烦恼”。归根结底,共享经济不是共赢经济,无法做到皆大欢喜。无法获益乃至利益受损的群体,必然会采取消极态度甚至反对行动。如何吸纳和包容这些利益无涉或受损的群体,是共享经济求解的关键。更为重要的是,在法治完善、政府介入、企业创新和民众支持等方面,共享经济都还有提升的空间。

首先,共享经济的身份一直悬而未决。共享单车企业无法对破坏性行为予以惩罚,只能诉诸民事纠纷解决途径,而很难采取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诉讼。

其次,共享单车衍生出许多新问题,可能超出既有的制度框架,政府管还是不管,这是一个问题。

许多城市已有公共单车项目,如何处理新型业态与既有项目的关系,也是比较棘手的利益纷争问题。当政府大力倡导大众创新和万众创业时,如何在这些共享经济业态中切实推进,是特别值得关注的课题。

此外,运营企业恶意抄袭和扎堆竞争,也让共享经济难以健康发展。商业模式重叠和相互抄袭,让共享经济企业头疼不已。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恶性竞争,是共享经济必须破解的难题,而这方面政府需要合理介入。毕竟共享是属于用户的,而市场竞争亘古不变。运营企业抱持的理想固然可贵,但更需要认清当前的社会现实。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民众的公共生活习惯,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有可能逐渐养成。这有赖于经济收入的不断增长,更需要社会规范的持续进步。

与此同时,人性善恶不是共享经济求解的问题,共享经济在适应这个社会,而社会中的个体和组织也需要因应调适。当这些看似丑恶的问题得到缓解时,或许就是共享、共用和共赢时代的真正来临。(作者:马亮,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编辑:梁霄

关键词:共享经济 皆大欢喜 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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