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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禁考试”的样本意义

2017年03月13日 15:02 | 作者:汪昌莲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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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依法办园、依规办园,营造规范有序的招生环境,3月10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规定,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入园除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3月12日《南方都市报》)

广东出台“意见”,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依法规范,如幼儿园招生时,严禁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定位费)等费用,防止乱收费现象。特别是,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从源头上遏制“小学化”倾向。不可否认,目前各地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比较普遍。问题是,幼儿教育“小学化”,除了加重孩子负担,别无益处;同时,违背了儿童成长的客观规律,这种拔苗助长式的教育方式,结果必将对孩子身体和心灵造成双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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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些幼儿园开设了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课,抢先对孩子们进行“小学化”教育。又如,一些幼儿园和社会上的培训机构,开办了绘画、书法、钢琴、舞蹈等形形色色的幼儿艺术培训班,强制对孩子们进行所谓的素质教育。更有甚者,一些培训机构推出“幼升小”应试强化补课班,家长趋之若鹜。甚至还有家长把尚在幼儿园读小班的3岁多孩子送进培训班,补起“幼小衔接”“思维训练”之类的课程。

早在2012年3月,教育部就下发通知整治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要求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必须肯定,教育部整治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其初衷是为了替幼儿教育减负,还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问题是,此禁令却未能得到幼儿园及家长的积极响应。现实情况也表明,教育部是三令五申,幼儿园却是依然我行我素。

可见,广东幼儿园招生禁止考试,具有样本意义。任何早期教育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因此,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幼儿教育的“减负”管理,坚决向幼教“小学化”说“不”。要加强对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引导幼儿园和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教育方式,不拔苗助长,不搞一刀切;根据孩子不同年龄段的心理、生理特点施教,强化对孩子适应社会能力、生活技能等方面的培养,弱化对孩子智力的教育和文化知识的灌输。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幼儿园 孩子 样本 本意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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