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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社会治理创新的法治基石

2017年03月14日 15:51 | 作者:朱玉清 | 来源:求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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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召开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落实好这一要求,必须坚持以法治建设为支撑,着力打造法治中国升级版,依靠法治文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是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要求,着眼当代人们不仅生活在物理空间、社会空间,而且还生活在网络空间的实际,积极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各自优势,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因时用策,全面抓好法治板报、法治广播、法治网媒、法治长廊、法治公园、法治文艺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既让普法教育活动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街头巷尾、乡镇村社常办常新,又让法治宣传内容在微博、微信、微电影、微直播上常传常广,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效能上的高度融合,形成法随人转、人循法行、权由法定、守法事兴的社会治理新气象。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权益保障新期待的必由之路。坚持以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方向,以培育公民法治信仰的普法教育项目、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法律服务项目、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援助项目、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乡村法律顾问项目、维护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调处项目等基本建设为抓手,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模式和公共服务大数据库,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服务智能化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城乡一体化、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挥好法律服务“倍增器”和社会治理“稳压器”作用,大力推进乡镇农村和街道社区居民法律知识扫盲工程,引导全民养成“平时学法、遇事找法、处事依法、自觉守法、绝不违法”的良好习惯。

完善依法治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依法治理机制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总体布局,进一步完善重大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努力从矛盾产生的根源上发现问题,努力从政策制定的源头上梳理问题,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始终掌握依法治理的主动权;进一步完善社会问题立体化防控机制,坚持法治与德治的高度统一、继承与创新的有机结合、人防与物防技防的共同发力,科学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稳定与改革发展、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激励全社会共建共管共保稳定共享太平;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价值体系,及时将依法治理纳入党委政府职能责任体系统一领导,纳入经济社会建设体系统一规划,纳入公共服务经费预算体系统一保障,纳入“七五”普法规划教育体系统一考评,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基层政权与社会组织重点实施,社会民众和市场主体自觉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充分发挥民主法治优势。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特征表现为民主法治,要义就是让社会功能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依法文明运转。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些庄严宣示,既是我党政治民主的制度化,也是党的民主思维在政治和社会领域的广泛实践,有力推动了我国由权“统”社会向民“主”社会转型。社会治社已成为我国当今社会建设的一个显著特征。顺应历史潮流,坐实人民关切,应遵循“现代社会治理”的内在规律,依靠“社区自治、家庭自治和居民自治”等社会自治平台,把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用“人民社会人民管,管好社会为人民”的强大聚合效应,来凸显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

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地党政主要负责人侧重于什么工作,在当地具有风向标和导航台作用。因此,国家专门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下文简称《规定》),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的责任,既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大势所需,又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职能所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前提是带头遵从和维护《规定》的权威性,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事决策施政,带头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带着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头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带头依据《规定》接受绩效考评,自觉树立抓好法治建设也是重要政绩的政绩观,自觉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履职尽责的重要位置,恪尽职守,统抓统管,常抓善成,为法治建设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法治 治理 创新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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