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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的牵绊 代表建言破解家庭之困

2017年03月16日 10:26 | 作者:刘 芳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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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第二个孩子成为每个中国家庭的权利,但是养育成本高昂、女性职业发展压力、生育风险、公共资源供给不足等问题正在成为阻碍这一权利实现的瓶颈,“不敢生、不愿生”现象非常普遍。如何破解这一问题,成为保障全面二孩政策顺利实施,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目的的关键。

破解养不起之困

现如今,生个孩子绝不是“添双筷子”那么简单的事情了。说到生二孩,家住广州的彭婧坚决摇头,“养一个孩子已经让我的经济不堪重负了,我对再生一个孩子是想都不敢想的。”

养育二孩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都要花钱,养育二孩无疑直接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这是很多家庭不敢生或者不愿意生育二孩的重要原因之一。

“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这是要考虑的。”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个税改革方案的基本考虑是,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还将考虑制定另一项新的政策,就是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如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会考虑在内。

这恐怕是想生二孩的家庭从今年两会上得到的最大的喜讯。很多全国人大代表也希望通过个税调整来缓解二孩家庭的经济压力。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孙晓梅建议,对生育二孩的家庭发放生育补贴,给予个人所得税减免。此外还应在“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优惠政策上,向二孩家庭倾斜。

在影响“不敢生”的诸多因素中,客观地说,大多数最终都体现为家庭经济压力。减轻二孩家庭的经济压力,应该成为解决“不敢生”问题的关键。类似政策实实在在给二孩家庭提供支持,若能尽快落地,相信将能提升人们生二孩的意愿和动力。

解决孩子无人照料之困

据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查显示,在不愿生育二孩的母亲中,有60.7%是出于孩子无人照料而放弃生育。由此可见,3岁以下托幼服务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到家庭的选择和幸福感,以及“全面二孩”政策的有效落地。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一年来,除了生育成本之外,孩子没人带成了家庭最主要的顾虑之一。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江苏省委会副主委、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吴晓蓓说:“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统计,有一半以上的一孩家庭没有生育二孩的意愿,80%左右的父母在是否要生育二孩上,首先考虑的是托幼、入学等因素。”

我国托幼特别是三岁以下小孩的托幼资源比较缺乏,多数家庭主要靠祖辈抚育第三代,对于无法由祖辈照看孩子的家庭,“孩子由谁带”确确实实是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

温温是深圳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经理,相比彭婧她的经历就要好很多。公司专门腾出一间工作室作为育婴室,还买了18张婴儿床,添置了专门的设施,方便女员工照顾孩子,“虽然育婴室还没有专门的保育员,但是已经比其他单位好很多了。”

其实在很多年前,不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自办过“托儿所”或是幼儿园,解决了大量职工的托幼需求,让家长可以安心上班,还可以就近哺乳和探视孩子。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会副主委郭乃硕建议,建立用人单位、政府和家庭共同负担的社会化保育体系。一方面,发挥市场的作用,监督和引导育儿产业的发展,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形成多样化的服务体系;另一方面,鼓励、扶持和帮助社区与地方政府共同兴办基础性的育儿机构,政府部门负责监管,社区负责实施,用人单位、公共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吴晓蓓认为,政府需要正视0至3岁托幼实际需求,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政府对公共托幼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教育、人社、民政和卫生等行政部门在0至3岁托幼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对于托幼机构的设想,吴晓蓓说:“针对社会对0至3岁托幼存在的多层次需求,建议立足社区,以公办托底、允许私营托幼机构共同发展,既照顾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同时也兼顾不同经济条件家庭的托幼需求。”

破解女性职业发展之困

女性作为当前养育照料的主要承担者,其生育二孩最大的顾虑在于,在孩子0至3岁期间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照料孩子,这对她们的就业和职业发展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孙晓梅建议,进一步消除就业歧视,维护妇女合法劳动权,“企业要正确对待育龄期女性”。

据全国妇联最新调查,不少女性认为,生育使得自身的职业发展机会减少、个人收入降低;67.7%的被调查妇女认为生育减少了自己的培训或晋升机会;47.4%的被调查妇女认为生育使得自己的工作岗位变差,部分妇女不得不因生育中断工作。

“这些状况导致很多想继续就业的女性不得不放弃生育或推迟生育时间,特别是有职业发展潜力的妇女,婚后多年不敢要孩子,生育二孩更是无从谈起。”孙晓梅说。

孙晓梅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将《反就业歧视法》纳入立法规划,将反对就业性别歧视单独列出,并对就业性别歧视定义、罚则、法律救济途径做出具体规定。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类别、评定标准与处罚标准。此外,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歧视女性就业单位的检查和教育工作,妥善调处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案件,为全面落实二孩政策创造有利条件。

在指责企业的同时,也要看到,企业之所以对女性就业歧视,其原因主要是招录女职工要承担生育成本和阶段性减员。

为缓解女性就业难,同时减少企业负担,郭乃硕建议,完善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保险体系,将企业女工生育期有关费用更多纳入到职工医保待遇范围,实现对女工的真正保护。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二孩 家庭 生育 孩子 托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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